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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15次 照样连任法院院长

大河网-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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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方毅夫

2007年1月,震惊全国的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阜阳中院”)三任院长尚军、刘家义、张自民相继被判入狱。然而记者日前赴阜阳调查获悉,尽管腐败窝案判决已经一年有余,但一些行贿者却毫发无损,仍然戴着买来的“乌纱帽”。

何涛曾连续向刘家义、张自民两任法院院长行贿15次。然而,腐败窝案判决半月后,在2007年2月的界首换届选举中,何涛却得以连任界首市人民法院院长。

15次行贿仍连任法院院长

2007年1月29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家义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刘家义犯受贿罪。在判决书中,何涛14次向刘家义行贿3.2万元的事实赫然在目。在2007年1月底,由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家义的继任者张自民的审理判决中,何涛向张行贿2000元的事实再一次出现。

行贿后,在刘家义、张自民的推荐下,2003年3月,何涛从助理审判员一步步升任界首市人民法院院长。

何涛行贿的事实已经被当做反腐教育的反面教材,在安徽省委政法委编撰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一书中详细记载。据了解,阜阳各级干部均认真学习了这本书。

然而,在两案判决内容公开报道半个月后的2007年2月17日,界首市换届选举中,何涛连任界首市人民法院院长。

当事人:送钱是错误不是行贿

近日,记者在界首市委宣传部协调下见到了何涛。“我的问题阜阳市纪委已经给了结论,换届时阜阳市委也都很慎重,我是经过选举的。”何涛说。

何涛说,阜阳纪委已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给了他警告处分,他也写了书面检查。

对于当初的行为,何涛认可是“错误”,但不认可是行贿。“行贿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利益”。而他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形成一种良好的关系”,“谁不希望有个进步的机会呢。”

何涛1990年从中南民族大学政法系本科毕业,2000年获得南京大学首届在职法律硕士。言谈中,现年42岁的何涛对自己的现状并不是十分满意。

在采访中,何涛也谈及,现在的官场,当官一定要上面有人。他揶揄道:“要是中央有人,我现在都到省里去了。”

近日,记者在阜阳市纪委采访了解到,自肖作新开始,到王怀忠、尚军、刘家义、张自民案件,受牵连的干部有八九百人,大多数是行贿买官办事者。阜阳市纪委证实,买官者中,除了少数年龄大的退居二线,或者有严重问题被撤职查处,问题干部们大多数都还在原来的位子上。 (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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