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参与“违建”牟利者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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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严令:一月内再出现新违法建筑,社区主任城管中队长撤职
村官参与“违建”牟利者追究刑责
本报讯(记者路燕)兰州市城关区青白石街道地区由于地理位置偏僻,一度成为滋生违法建筑的重要场所。3月23日,由城关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组成检查小组对该街道存在大量违法建筑的青石湾村和石沟村进行了检查。随后,城关区检查小组在青白石街道召开了城关区集中清理整治违法建设现场会,针对个别村主任和违法建设者相互勾结牟利这一现象,城关区副区长王胜太在会上表示,即日起,街道要对村主任参与违规、违法用地进行调查,情节严重者,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村主任的刑事责任。
现场:违法厂房建在排洪沟上
当天上午,检查组首先来到位于青石湾村的青峰石材厂,呈现在检查组面前的是一排简易的大厂房,该厂没有围墙,厂房外面堆放着各种石料。城关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潭应海告诉记者,青石湾村1998年在该处建起了石料场,由于该处修建高速公路,石料场停产闲置,随后,青峰石材厂以招商项目之名于2004年进入青石湾村,于2006年开工建设,占地40亩,没有任何审批手续,执法部门曾下达过5次拆迁通知,但该厂不予理会。
检查发现,横建在石沟村排洪沟上的十余排违法厂房,规模之大,占地面积之广令人震惊。据悉,违法建设者是把该段排洪沟用土填埋了2/3,在上面建了厂房,该段的排洪沟只剩下了两三米宽,若发生地质灾害,该处的安全隐患极大。记者在现场看到,一家家具制作点已搬进了其中一间大厂房,并已开工生产。排洪沟内已堆放了许多垃圾。
执法局:坦言工作没做好
在整治现场会上,城关区城管执法局局长张宗耀通报了近年来执法局对违法建筑的查处情况,张宗耀介绍说,2007年,城关区在辖区内共发现了342处违法建筑,查处317处,共拆除5万余平方米。去年该局共出动3000余人次查处违法建设,但依旧未能彻底打击违法建设者的嚣张气焰。截至今年3月17日,城关区城管执法局新发现了16处违法建筑,到3月23日,违法建筑增加到了32处,违法建筑主要集中在桃树坪、伏龙坪、雁滩、青白石等地。
张宗耀在会上分析了违法建筑为何屡禁不止的原因,同时也坦言执法工作没做好。他说,主观方面,城管执法中队和社区的监管不力,拆除时,社区负责人避而不见,怕得罪当事人。客观方面,由于土地管理属性不清;“谁批准谁监管”没做到位;暴力抗法现象很严重,2006年发生了260起,2007年发生了160起,今年已经发生了10余起。
区政府:违法建筑重现社区主任撤职
城关区副区长王胜太表示,从去年违法建筑的数量来看,几乎每天都出现一处,数量之多,规模之大,触目惊心,究其原因是一些街道、社区负责人对相关法律法规不清楚;街道包庇个别村民,这是违法建筑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个别执法中队和街道麻痹大意,建设违法建筑时没有及时阻止等。
王胜太指出,从即日起,街道主任要对村主任参与违法建设进行调查,若调查发现其受经济等利益驱动导致违法,则由司法机关介入调查,构成犯罪的,将追究村主任的刑事责任。半月内,对今年以来新出现的所有违法建筑一律无条件进行拆除,一个月内有效遏制城关区违法建设现象。同时,一个月内,若发现新的违法建筑,将对社区主任和城管执法中队队长予以撤职。
城关区拆除违法建筑时间表
时间
拆除对象3月24日红山根一村90号、143号159号、175号、203号3月25日红山根二村22号-1、168号3月26日红山根四村249号、251号、252号3月27日至28日桃树坪199号3月30日桃树坪93号3月31日桃树坪432-1号4月1日青峰石材厂、盐场路7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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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兰州市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有违法审批或者越权审批建设项目的;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集体讨论,个人随意改变建设项目审批内容的;因管理缺位、错位、越位或者管理人员失职失察、管理不当,造成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后果的行为之一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本办法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行为人属于监察对象的,由监察机关直接追究其行政责任,或者由发现该违法行为的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同级监察机关追究其行政责任;行为人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路燕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