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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打火机“爬”36楼,啥滋味?

沈阳网-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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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黑爬楼

3月19日10时20分,位于青年大街166号的大西电业园被断电,A、B座448户住户断水,其中五层以下住户断电。受停电影响,往返36层的电梯“失灵”。

爬楼梯上36楼

“大厦欠电费3.3万余元,今日10时20分停电……”13时左右,记者来到该楼B座,很多居民正在看一则紧急停电通知,而更多人则无奈地徘徊在电梯口。“楼道里特别黑,一点光亮都没有,怎么上去啊?”一位居民不停嘀咕着。因没有照明工具,很多居民只好用打火机或手机进行照明。

住在B座31楼的崔大娘对记者说,她已经70岁高龄,因电梯无法运行,她和老伴一直没能下楼,更重要的是,水也停了,连午饭都没做,厕所也不敢上。租住在28楼的一位公司人员表示,因为楼层太高,前来洽谈业务的只能另择时间。

交费居民委屈

在楼门口一侧,电业局在3月4日下发的《停止供电通知书》上清楚地写着:“2008年2月,该处拖欠电费33041.22元,若在规定期限内不予以交纳,将停止供电。”

对此,业主委员会所聘请的冯经理表示,电业局按总表计量收费,除了居民公用部分用电,还有供暖、楼外亮化及一些门市用电。现在,业主委员会拿着居民公用部分电费交不出去,又不能约束其他单位交钱,对于此种情况下的停电,居民们觉得委屈:难道不能谁欠费停谁电吗?

据了解,两栋楼共有448户住户,其中有150多户商用户,今年1月起,物业由业主委员会自管。此次停电影响五层以上居民用水,五层以下居民用水、电。

供电暂时恢复

当日13时40分,冯经理与和平供电分公司协商,希望将居民公用部分电费及一些门市用电交纳后,恢复居民用电。10分钟后,和平供电分公司反馈表示,在交纳部分费用后,可以先予恢复供电。

和平供电分公司负责人表示,该住宅产权为电业局,入住之后一直是物业公司统一交纳电费,但自今年开始,该处物业公司离开,住宅由业主委员会自管,电费收缴也就面临着新的问题。因是总表计量,尚未实现分户,对于住宅所拖欠的巨额电费,电业局只能按照规定予以停电。他表示,考虑居民生活不便,当日公司会先恢复供电,至于其他所欠电费,只能逐步协商。

当日16时25分,居民恢复供电。

本报记者 刘宏伟

摄影 孙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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