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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物业费水管遭割“喉”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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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彭建文

本报讯 “如果没有停水通知,你家却停水了,那你肯定是欠了物业费,被物业剪断水管了。”在泉州市区鑫亿花园小区,业主们这么说。3月10日,业主方先生就碰上这个事。

“我米都下锅了,水突然停了!”昨日上午9时,鑫亿花园8楼业主方先生告诉记者,3月10日傍晚,他家突然停水,他上到楼顶水塔旁,发现自家的自来水塑胶管被剪断。找到物业,对方承认是他们干的,原因是他自去年7月份开始,一直拖欠物业费。“哪家拖欠物业费,哪家的水管就遭罪。”业主黄女士说,今年开春以来,她家的水管已被剪断好几次,她每次买来新管接上,物业又会偷偷把它剪掉。

据了解,水费由物业代缴,同物业费是捆绑着收的。那么,业主为什么要拖欠物业费?方先生、黄女士等业主认为,主要是小区物业管理比较差。方先生说,去年6月,他新买的电动车在小区门口被偷,而小区的保安却没发现。

“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只有10多个。”鑫亿花园物业管理处主任王先生拿出一张登记表,上面写着欠费业主的名字,拖欠时间最长的已有5年,欠费近2000元。据王先生介绍,水费和物业费捆绑着收,是为了方便物业工作。但是,“个别业主难以交流,比如业主的电动车被偷,物业只能最大程度地配合警方破案,业主却认为物业该负责任。物业也是没办法,只好采取剪水管这种方式,警告个别欠费‘钉子户’,这是无奈之举”。

就此,福建安凯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文认为,首先,水费和物业费是两码事,物业捆绑收费没有法律依据;其次,水费是代收行为,物业没有权力对业主停水,而采取剪断水管追欠物业费,对业主是一种胁迫行为,从事件的程序上讲是不合理的,物业应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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