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会新决议加重制裁伊朗
京华时报
![]() |
联合国安理会3日通过制裁伊朗的第1803号决议,以惩罚伊朗拒不暂停铀浓缩活动的立场,并督促伊朗早日执行安理会关于伊朗核问题的相关决议。这是安理会就伊朗核问题通过的第三份制裁决议,与先前两份决议相比,新决议适度加强了制裁力度。不过,各方重申,通过谈判解决伊核问题的大门依旧未关。(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京华网www.jinghua.cn)
新决议草案由英国、法国和德国提出。安理会当天以14票赞成、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这一决议草案。
印度尼西亚本次表决时投了弃权票。印尼常驻联合国代表马蒂·纳塔莱加瓦在表决前说,伊朗正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合作,在这个重要关头,加大制裁力度不是最佳手段。
路透社说,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利比亚、南非和越南先前对决议也持保留意见,但在西方国家游说下,这3国在表决时投了赞成票。
为了通过这份决议,几大国已讨论数周时间。表决当天,俄罗斯与英法德还发生了小争执,英法德3国计划将决议草案交给3日开会的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遭到俄罗斯反对,使得安理会当天的表决会议推迟近两个小时。驻联合国的外交人员说,俄罗斯在投票表决前才获悉英法德的计划,因此威胁阻止当天的安理会表决投票。这一争执最终以俄方满意的方式得以解决,但当天的表决时间不得不向后推了一段时间。
通过并不容易
新决议加大了制裁力度,扩大了对售往伊朗物资的禁运范围,将军民两用物资列在了禁运单上。
新决议要求各国冻结另外12家伊朗公司的资产,以及对数个涉及核计划或洲际导弹计划的伊朗人实施旅行禁令,还要求各国对数名伊朗人“保持警惕”,如果这些伊朗人到国外旅行或途经某个国家,当事国要向相关机构报告。美联社说,新出现在制裁名单上的个人大多数是技术人员,其中也包括伊朗革命卫队的一位少将。
决议授权各国检查怀疑装有禁运物资的伊朗空运公司和伊斯兰航运公司的运输工具。
新决议还呼吁各国在向伊朗提供出口信贷、担保或保险时要“保持警惕”,还要对在伊朗的金融机构,特别是对伊朗国家银行和伊朗出口银行“保持警惕”。
安理会要求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在决议通过90天内就伊朗执行决议情况递交报告。新决议说,如果伊朗未能按照安理会要求暂停铀浓缩活动,安理会将“采取进一步适当措施让伊朗执行相关决议”。
路透社援引外交人员的话说,与先前的两份制裁决议相比,新决议适度加强了制裁。
加大制裁力度
制裁决议通过后,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中国和德国六国外长发表联合声明,重申通过谈判解决伊核问题的大门依旧未关。六国外长在声明中说,六国2006年提出的解决伊核问题一揽子方案依然有效。
英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约翰·索沃斯在宣读这一声明时说:“我们再次确认2006年6月提议的鼓励性措施,并准备增加内容。我们的提议会提供让伊朗和整个地区在政治、经济和安全领域受益的机会。”
六国希望用政治、经济等领域中的鼓励性措施劝说伊朗暂停铀浓缩活动,但伊朗一直没有接受这些提议。在美国等国的推动下,安理会对伊朗实施制裁。但实施安理会制裁措施的同时,六国并未放弃通过谈判解决伊核问题的主张。
索沃斯没有详细说明拟增加的鼓励性措施。他在声明中说,六国已要求欧盟负责外交与安全政策的高级代表哈维尔·索拉纳与伊朗首席核谈判代表、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赛义德·贾利利会面,“商讨双方关心的问题,以便逐步创造恢复谈判的条件”。
据新华社专电 记者马震
呼吁继续谈判
伊朗:新决议将使核问题复杂化
据新华社电 据伊朗伊斯兰共和国通讯社3日报道,伊朗原子能组织副主席赛义迪当天早些时候表示,如果联合国安理会通过有关制裁伊朗的新决议,那将使伊朗核问题进一步复杂化。
正在维也纳参加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会议的赛义迪在接受该通讯社采访时说,联合国安理会就伊朗核问题通过的任何新制裁决议都是“非法的”,这样的举动不仅无法帮助解决伊朗核问题,而且只会使相关问题进一步复杂化。
赛义迪说,既然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巴拉迪的相关报告已表明该机构对伊朗核计划已有全面的监督,那么向伊朗施加任何压力都不会有助于问题的解决。他强调,解决伊朗核问题最好的途径是通过合法手段与伊朗进行“有建设性的接触”。
■链接
安理会有关制裁决议
第1737号决议
2006年1月,伊朗宣布恢复中止两年多的铀浓缩活动,在国际上引起强烈反响。7月31日,安理会通过第1696号决议,要求伊朗在8月31日之前暂停所有与铀浓缩相关的活动,否则将可能面临国际制裁。但伊朗对安理会决议表示“无法接受”。随后,美、英等国积极主张安理会通过对伊朗制裁的决议。同年12月23日,安理会通过第1737号决议,决定对伊朗实施核计划和弹道导弹项目进行制裁。
第1737号决议要求伊朗立即停止所有与铀浓缩、重水反应堆有关的活动。决议还要求世界各国应对进出伊朗的与铀浓缩、重水反应堆和弹道导弹相关的物资、技术和设备实行禁运;冻结与伊朗核计划和弹道导弹项目有关的人员和公司的资产,防止向伊朗提供相关的技术和资金支持,在有关人员出入境时进行严密监督并向安理会下属的制裁委员会进行报告。同时,决议要求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在60天内就伊朗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安理会提交一份报告。
第1747号决议
2007年2月22日,国际原子能机构向安理会提交报告,认定伊朗未在规定的60天期限内停止铀浓缩活动,美、英等国随即提出包含更严厉制裁内容的伊核问题新决议草案。3月24日,安理会通过第1747号决议,该决议在第1737号决议的基础上,加大了对伊朗核问题相关领域的制裁。
第1747号决议敦促伊朗立即执行第1737号决议;禁止伊朗出口武器,并呼吁国际社会对伊朗进口重武器保持警惕和克制;继续对涉及伊朗核计划和弹道导弹项目的个人及实体实施资产冻结,并扩大了制裁对象的范围;呼吁各国与国际金融机构不再承诺向伊朗政府提供赠款、财政援助和优惠贷款。
决议提请国际原子能机构在60天内就伊朗执行相关决议情况提交报告,重申致力于通过政治和外交途径解决问题,并确认在伊朗履行相关决议的前提下可终止有关制裁。据新华社电(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