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桌不退备桌可退 饭店如此规定惹纠纷
无锡日报
本报讯(记者木香)订了15桌宴席,只消费了11桌,余下的4桌虽一道菜也未上,但依旧全额买单。对此,商家的理由是:“订桌不退,备桌可退”。近日,市民王先生就遇到这样的窝心事,无奈向工商部门投诉。
王先生说:春节前,他在市区某大酒店预订了15桌的寿宴,标准为每桌1088元,但当天赴宴的客人只有11桌。结账时,店家告知王先生先一次性付清15桌的前款,收据上则注明“凭此据退还4桌的餐费”。看着对方爽快答应全额退款,王先生放心回家了。事隔几日,不料对方只同意退还2000元。“那4桌连冷菜都没有上,怎么只能退一半呢?”王先生心有不甘,再次来到饭店交涉。这次,对方的态度更加坚硬:一分都没有,并称在订单上已有所标注。王先生回家细看了订单后才恍然大悟:订单最下方有“订桌不退,备桌可退”的字样,但这8个字与订单上其他的菜名相比明显小了几号,以至王先生拿到订单之初压根儿没注意,况且商家对此也没口头提醒过。王先生遂向工商部门投诉。经过调解,店家最终同意退还3000元,余款抵做消费券。王先生对此表示接受。
市民李小姐的遭遇也差不多。她在某饭店办满月酒时多订了一桌,结果店家表示多出的一桌餐费只能抵做消费券。后经消委会的协调,李小姐如愿拿回了780元。
市“12315”投诉热线相关负责人认为,不少消费者在预定宴席时,由于估算准确赴宴人数较难,导致实际就餐时出现了空桌,而饭店往往又准备了菜肴。为避免浪费,饭店于是自订“规矩”――订桌不退,备桌可退,时下差不多已成“行规”。但是,商家应主动告知消费者这一特别规定,让对方订餐时心里有个底。
新闻线索提供者:芳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