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窃和盗窃有啥区别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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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王先生致信市二中法院袁月全信箱咨询:我的侄子在一家饭店偷窃一名顾客放在身后的钱包,钱包内有现金1.5万元,后被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听说法律规定盗窃2000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属于盗窃数额较大,应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前也听说有人盗窃1.5万元被判有期徒刑2年,为何我的侄子被判4年刑?
王先生:
根据你的来信,你侄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关于量刑问题,这涉及一个法律名词———扒窃。由于你的侄子盗窃他人放在贴身位置的钱包,因此不属于普通盗窃,而是属于扒窃,这会导致量刑的不同。
扒窃行为一般具备两个特征:一是秘密窃取行为,通常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广场等公用建筑及公用场所设施;二是秘密窃取的对象通常为被害人贴身放置的财物,如餐厅顾客放在座位上的包袋内财物,或是挂在座位椅背上的衣服口袋内的财物。如果行为人趁顾客短暂离开座位时行窃,或是窃取乘客放在公共交通工具行李架上等非贴身位置的财物,一般可认定为普通盗窃行为。
扒窃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法律对扒窃犯罪的处罚重于普通盗窃。依照《刑法》和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法院一般这样量刑:在本市范围内盗窃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属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盗窃公私财物2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盗窃公私财物10万元以上的,属数额特别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关于扒窃的规定是:扒窃800元以上不满8000元的,属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扒窃8000元以上不满4万元的,属数额巨大,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扒窃4万元以上的,属数额特别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你侄子的行为属于扒窃,扒窃1.5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应在有期徒刑3年至10年的幅度内量刑。
如果你的侄子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对,自己是盗窃而不是扒窃,可依法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袁月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