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执行死刑将全面实施注射方式(组图)
记者昨日从成都中院获悉,从今年3月1日起,成都执行死刑将实施注射方式。据成都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高院《关于采用注射执行死刑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要求,成都中院近日出台意见,决定从3月1日起执行死刑实施注射方式。
已试行10年现正式推出
据了解,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是我国死刑执行方法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死刑执行制度向文明、人道方向发展的重要标志和必然趋势。据成都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从1999年起,成都中院在全省率先试行注射执行死刑工作,经过10年的探索,从人员配置、技术能力、设施条件方面已经完善,目前已经具备了注射执行死刑的条件,所以将全面推出此举措。
成都中院对有关死刑注射药物的管理、刑场建设和人员培训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死刑注射药物的管理按照枪支、弹药的管理规定,由相关部门建立死刑犯注射药物的申请、审批、领取、保管、使用制度,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为适应新的死刑执行制度,成都中院将在近期开展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以确保死刑执行工作的顺利完成。
注射死刑是法治进步的体现
成都中院此项举措一出,立即在成都律师界引起强烈反响。四川省律协刑事辩护委员会副主任魏东称,注射死刑是法治进步的体现。对于死刑犯来说,注射死亡能够减少其身体上的痛苦,对于其家属来说,心理上也更容易接受。据魏东介绍,他所接触的死刑犯中,大都有过注射执行死刑的愿望。
四川兴华中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建中是名长期代理刑事案件的律师,他认为这是法治进步的体现,符合人性化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减轻了死刑犯的痛苦。
注射药300元一支 最高法院免费提供
本报记者专访中国死刑研究专家刘仁文
注射执行死刑有何意义,其执行过程中的操作方式如何?记者对此采访了中国死刑研究专家刘仁文,他表示,注射执行死刑是必然的趋势,普及的路线体现出从中心城市逐渐到边远城市,从发达地区到欠发达地区的特点。
执行人员经过专门训练
刘仁文称,注射执行死刑是必然趋势,这样可以减轻死刑犯的痛苦,保证其尸体的完整性,同时对其家属来说,也可以减少受到刺激。不过,注射执行死刑并非不给死刑犯带来痛苦,有研究表明,有些执行可能花很长时间才将注射器扎进被执行人的静脉血管,还有不同的人对不同量的药物的反应等,因此注射执行也有待于改进。据刘仁文介绍,参与执行的人都经过专门的训练,特别是心理素质的练习。
注射药物每支300元
注射的药物大概是300元一支,为了解决很多法院经费紧张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从今年开始,免费向地方法院提供注射的药物,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推广注射执行死刑的举措。目前死刑注射的场所是死刑流动车或者是固定的刑场。
注射部位多为手臂
据了解,为了减轻执行人员的心理压力,注射死刑的行刑室,犯人看不到法警,法警也看不到犯人,中间是隔开的。比如专门在墙上开一个洞,死刑犯将手臂伸过来,执行人就对其进行注射。死刑犯被带进执行室或执行车,执行法警将其固定在注射床上,连接好心率测量仪器。专业人员将针头扎入,然后启动注射泵将药物注射进死刑犯体内。
先让意识丧失再让心脏停跳
几秒钟后,电脑显示屏上的脑电波会从有规律的波动,变成几条平行的直线。法医根据心跳、呼吸等,来确认罪犯是否死亡。据悉,死亡注射针剂由三部分组成,首先是让意识丧失的硫喷妥酸;其次是通过放松肌肉达到麻痹心脏和中止肺部活动的溴化双哌雄双酯;最后是导致心脏停止跳动的氯化钾。
注射死刑并非有钱人的专利
曾经被注射执行死刑的人选中,人们记住了贪官李玉书、成克杰、袁宝璟等人,似乎注射执行死刑总跟有钱联系在一起。刘仁文对此解释,此方式并非有钱人的专利,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被执行死刑的人羁押的场所不同,注射刑场一般设在城市里,而贪官、有钱人大多也羁押在城市,所以他们比较方便执行注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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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死刑不同于安乐死
注射死刑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刑罚手段,是国家机器对有罪的人实施的一种惩罚措施。我们通常所说的安乐死,是指为使无罪的人摆脱病痛,而在其没有自行死亡前,通过医学手段而采取的一种提前结束其生命的方法。
陈台荣程兴 记者李寰
新闻背景
昆明最早采用注射死刑
据刘仁文介绍,199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首次将“注射执行死刑”列入其中。1997年,昆明市在全国率先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11年来,昆明、长沙、成都、北京、上海、广州、南京、重庆、杭州、沈阳等城市都采用了这种方式。
他们接受的是注射死刑
2006年12月,成都交警梅宇因故意杀人罪被成都中院执行注射死刑。
2003年10月14日,四川乐山原副市长李玉书因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注射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