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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狗咬后身亡主人赔偿10万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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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记者刁明康肖蜀韵)家住成华区双水碾村的张成被彭明喂养的狗咬伤后,到诊所打了两针狂犬疫苗,不料次日凌晨便身亡。张成的家属遂将彭明及为张成注射狂犬疫苗的两家诊所告上法庭。昨(25)日,成华区法院判决三被告赔偿张成家属173111元。

2006年11月27日,彭明喂养的小狗将张成的左腿咬伤,张成到双水碾村4组的“晓晖诊所”咨询,该诊所负责人许晓晖对张成的伤口进行了处理,并注射了一针狂犬疫苗。随后,张成要求彭明承担这次的治疗费用185元,被彭明拒绝,彭明花了108元从别处买了一盒疫苗交给张成。11月30日上午,“康达诊所”为张成进行了疫苗注射。当天晚上,张成便出现异常,并于29日凌晨1时死亡。

张成死亡后,妻子蒋运菊十分悲痛,她将彭明、“晓晖诊所”和“康达诊所”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赔偿张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等共214400元。

成华区法院受理了该案件,法院查明张成的死亡为心脏猝死,是因为受伤后未注射破伤风抗毒素、无效注射狂犬疫苗造成的。

法院认为,彭明疏于管理喂养的小狗,咬伤张成存在主要过错。两家诊所在不能证明自己具备注射狂犬疫苗的条件以及卫生部门许可其承担犬伤处置的条件下,便对张成进行疫苗注射,也是造成张成死亡的另一种因素。

最终,法院判决彭明赔偿原告张成的妻子蒋运菊及其亲人103866.6元,晓晖诊所负责人许晓晖和康达诊所负责人李美玉各赔偿蒋运菊及其亲人3462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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