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生态立省建设生态文明 切实加强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
云南日报
省委副书记、省长秦光荣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衡量一个地区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客观自然规律发展趋势的科学判断和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创新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理念的深化提高,也对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出了更高要求。滇西北是我国乃至世界生物多样性最丰富和最独特的地区,但又是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同时面临着加快发展和加强保护的双重压力。只有认真处理好保护与发展关系,实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更好地保护,才能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优势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云南、为中国、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保留下一个珍贵的绿色宝库。
一、滇西北是全球重要的生物资源宝库,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意义重大
(一)保护生物多样性是人类对大自然认识的升华,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
18世纪以来的三百年工业文明,创造了相当于以往历史创造出的物质财富的总和,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生产力。但与此同时,人口急剧增加,土地过度利用,使得全球温室效应逐渐明显,环境质量日趋下降,过度放牧导致土地荒漠化,无节制砍伐森林引起江河洪水泛滥,生态环境破碎化加速了物种消失或濒临灭绝,生态危机日益加剧。20世纪90年代以来,生物多样性保护受到各国政府和世界人民的广泛关注,成为全球环境保护的热点问题之一。“保护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物圈”,已经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认识。1992年6月5日,国际《生物多样性公约》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通过,宣告了一场全球性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大战役,从此在我们居住的地球村全面打响。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国政府作为这一公约的签约国,已经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列为中国21世纪议程的重要内容,保护工作日益得到重视和加强。
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就指出:人们会重新感受到,而且也认识到人与自然是一致的,那种把精神和物质、人类和自然对立起来的观点是反自然的、荒谬的。历史发展到今天,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人与自然不是主仆关系,不是对抗关系,而是一种协调发展、利益攸关的关系,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在这种认识基础上提出的生态文明,是对工业文明的升华和发展,代表了一种更为高级的人类文明新形态。如果生态系统不能持续提供人类赖以生存的清洁的空气和水等环境资源要素,物质文明的持续发展就会失去载体和基础,进而整个人类文明都会受到严重威胁。良好的生态环境,能够持续地为经济发展提供自然资源,为社会的进步发展创造条件。国际社会普遍认为,谁拥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谁就拥有了未来发展更多的选择权。滇西北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是巨大的基因库,包含了大量具有重大经济价值的物种和种质资源,是国家战略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蕴藏了巨大的开发潜力。今天,我们为国家、为人类保护滇西北特有的生物多样性,明天,我们就能够以此为基点,创造出在国际上独具特色的经济多样性、景观多样性及文化多样性,让滇西北的特有生物资源,造福当代、造福子孙、造福全人类。
(二)滇西北物种丰富而独特,是具有全球意义的生物资源宝库
滇西北位于地理气候差异十分显著的东亚季风区、青藏高原区、南亚和东南亚热带季风区等三大区域的结合部,不同区系的生物类群在此交错分布,加之特殊的地质地貌、复杂多样的气候类型与纵横交错的河网水系,使该地区发育形成了在北半球除沙漠和海洋以外的各类生态系统类型,成为全球生物物种的高度富集区,被称为世界级的生物基因库,是中国和世界生物物种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滇西北地区面积不到我国国土面积的1%,却拥有全国三分之一左右的高等植物和动物种数。该地区属第四纪喜马拉雅造山抬升运动与褶皱地带,地质历史年轻,运动活跃,物种分化强烈,演化了大量特有物种,形成了许多地区特有种群,是中国三大特有物种起源和分布中心之一,也是世界新特有物种类群的分化演替中心。正因为如此,滇西北被国家列为全国生物多样性优先重点保护的17个“关键地区”之一,被多个国际组织列为全球生物多样性的25个“热点地区”之一。
滇西北的生物多样性属于中国和世界。滇西北地处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四条亚洲著名大江的上游地区,纵向岭谷地形及山高谷深的地势,使其成为中国内陆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对于防御生物入侵有着重要意义。滇西北众多的高原湖泊和良好的植被,使其具备了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重要生态功能,其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四大流域下游地区的生态安全,影响着数亿人口的生活环境和生产活动。所以,滇西北的生物多样性,不仅对长江下游、而且对周边邻国的生态安全,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滇西北的生物多样性,最有价值和最具有国际意义的一点,在于其全球范围的独有性。滇西北的生物多样性,之所以能够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也是因为具有这种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滇西北生物多样性的这种全球意义,是我们面向全国、面向世界进行开放性研究,在保护与开发方面开展广泛合作的重要基础,也是今后滇西北创新发展模式、培育生物产业、创立国际品牌的坚实基础。
(三)滇西北生物多样性受到高度重视,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第一,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增加了保护资金投入。早在1991年,云南省就成立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委员会。1994年,根据国务院《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的要求,又在全国率先成立了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并开展工作。近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确立“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的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大大促进了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工作。近五年来,全省用于保护区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逐年增加,直接和间接投入的资金近百亿元。其中,相当部分直接投入滇西北地区,其它投资也直接或间接对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产生了重要影响。
第二,颁布了一批法规和规章,加大了执法力度。近年来,先后颁布了《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40多部地方法规和规章,发布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规划》、《云南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云南省湿地保护工程规划》、《云南省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等文件。各级执法部门加大了生物多样性保护执法力度,据不完全统计,全省近20年来共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资源的各类案件2万多起,对3.5万余名违法犯罪分子进行了处理,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亿多元。同时,加强了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有效地保护了生物多样性。
第三,自然保护区建设得到加强,保护网络初步形成。滇西北地区先后建立了3个国家级和20个省级自然保护区,4个国家级和5个省级风景名胜区。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加入“联合国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碧塔海、纳帕海和拉市海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三江并流保护区”列为世界自然遗产,创建了中国大陆第一个统筹兼顾保护与开发的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初步形成了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地、高原湿地、国家公园等为主要形式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滇西北主要生态系统类型和绝大多数国家保护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滇金丝猴、白眉长臂猿、羚牛等珍稀动物数量明显增加,秃杉、红豆杉等珍稀植物人工繁育取得较大成效。
第四,完善了科技信息支撑,建立了基础研究平台。云南省先后多次在滇西北进行了不同规模的珍稀濒危动植物调查,对部分珍稀濒危植物遗传多样性及濒危机制开展了研究并提出相应保护措施。建立了一批濒危野生生物种群生态监测站点、野生动物收容拯救中心和驯养繁育中心,开展了动植物繁育和行为学方面的研究。云南省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合作共建的“西南生物多样性实验室”和“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形成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持续利用的高级研究平台。完成了《云南植物志》、《云南鸟类志》、《云南鱼类志》和《云南两栖类志》的编写,为云南乃至全国动植物区系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打下了坚实基础。
第五,不断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倡导公众参与。多年来,云南通过学校教育、社区教育、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普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努力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的作用,开展环境警示教育,举办大型展览,表彰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组织和先进人物,对破坏野生动植物的典型事件予以曝光。积极倡导公众参与,在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方面,主动听取不同部门、不同领域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和环保志愿者队伍的作用,本着正确引导、真诚合作、大力支持的方针,加强与他们的对话和不定期交流,聘请他们担任云南环保使者,邀请他们参加环保会议和重要活动,提高了政府部门与民间组织的互信协作程度。
第六,对外交流逐步扩大,国际合作广泛开展。近年来,我省逐步加大对外交流,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会等国际机构、国际双边组织和民间组织开展了广泛的合作。与英国国际发展部合作实施“云南环境发展与扶贫”项目,与荷兰政府合作开展“森林保护与社区发展”项目,与亚行合作实施“大湄公河次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建设”、“大湄公河环境绩效评估”项目,争取瑞典国际合作开发署技术援助,实施了“云南环境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
(四)滇西北环境承载能力有限,保护任务繁重
滇西北生态环境十分脆弱。一是滇西北物种丰富,但多数物种种群数量少,许多物种分布空间非常有限,生态适应能力低,对于外界干扰非常敏感,遇到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很容易陷入濒危境地甚至灭绝。二是特殊的地形地貌、复杂的气候环境,尤其是高海拔、气候冷凉,山高坡陡、土地贫瘠等因素,导致滇西北生态植被恢复和演替过程非常缓慢,而且一旦破坏,极难恢复。珍稀濒危物种快速丧失的巨大危机,使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显得尤为迫切,保护任务也格外繁重而且艰巨。
滇西北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矛盾较为突出。滇西北是国家水电和矿产等重要战略资源的供应基地。全省水能可开发装机容量9570万千瓦,占全国四分之一,其中56%集中在滇西北所处的“三江”上游。滇西北还是我国西部有色金属资源集中区——“三江”成矿带的腹心地带,矿产资源极其丰富,开发潜力十分巨大。滇西北重要战略资源的开发是保障我国能源安全乃至经济安全的重要环节,也是推进新型工业化不可或缺的资源基础。我们必须正确处理环境约束与发展需求之间的关系,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条件下,合理有序地开发滇西北地区的自然资源,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生物多样性生存和延续的影响。
滇西北少数民族众多,贫困面大,生产力水平低,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格外艰巨。滇西北地区的藏族、白族、纳西族、彝族、普米族、傈僳族、怒族、独龙族等十多个世居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41.8%。由于山高水深,交通不便,土地贫瘠,耕地稀少,加之科技普及程度低,市场经济发育不足,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还比较落后,贫困人口在总人口中还占有很大比重。滇西北地区的贫困面貌亟需改变,当地群众理应与其它地区的人民一道,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环境和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也是两个互相依存、不可分割的问题,环境恶化的根源,在很大程度上还是由于贫困和发展不足所造成的。限制发展不能解决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问题,继续维持长期延续下来的落后生产方式和粗放发展模式,不仅会危害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而且最终将破坏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因此,如何处理好当地经济发展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系,是各级政府必须解决的一项重大课题。
二、创新思路,突出重点,积极推动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实现三个转变
我们的保护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和省八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坚持全面规划、科学管理、积极保护、合理利用,坚持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坚持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突出生物物种多样性、生物遗传基因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类型多样性三大保护重点,全面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加快推进10大保护工程,进一步提高保护水平,促进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巩固我省在国内外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突出优势地位,促进滇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我们的保护目标是:到2012年,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初步完善,保护能力得到加强,保护区面积达到区域总面积的13%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60%左右,18个县(市、区)主要城镇配套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均建成并投入使用,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5个州市跨界地表水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规定的要求,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两个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严格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总量指标之内。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得到有效保护,重要物种得到优先保护,生物多样性损失进一步降低,原始和典型的生态系统得到良好维护。公众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得到普遍提高。到2020年,基本形成结构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管理高效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所有珍稀濒危动植物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绝大多数特有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和参与程度明显增强,区域内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能力明显提高。
在保护对象上,突出保护好滇西北最珍稀、最独特的生物物种、生物遗传基因和生态系统类型。一是通过完善就地保护、迁地保护、离体保护相结合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和保护网络,防止生态环境破坏、物种绝迹和生态功能退化。以各类保护区、保护地、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为载体,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野生动物名录中,滇西北有分布的物种给予重点保护。对尚未纳入重点保护名录的濒危珍稀野生生物,也要严格保护。二是以各类保护区和其它野生动植物主要原生地、栖息地、迁徙地以及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区域为核心,努力维护现有各类生态系统的功能,恢复退化生态系统的功能,切实保护好生态系统多样性。三是通过积极抢救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加强特有物种保护,有针对性地开展就地、近地和迁地保护,保护好生物物种多样性;加强动植物胚胎、体细胞、生殖细胞、基因库等离体保护工作,保护好遗传基因多样性。
在保护措施上,我们要以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为契机,针对滇西北特点,尽快制定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规划和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建立健全以各类保护区保护地为核心的保护体系、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和政策支撑体系、资金投入体系、科技和人才支撑体系、宣传和教育体系,认真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工程、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程、极小种群和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工程、重要和退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保护区保护地和国家公园建设工程、生物多样性监测信息网络建设工程、外来有害物种生物防治工程、重要公益林保护工程、农村新能源建设工程、保护区域社区脱贫示范工程,提高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能力、水平和实效。
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必须根据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树立新的观念、采用新的办法和建立新的机制,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保护方式要从单纯以政府为主向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开放式保护转变。生物多样性保护是一项公益事业,政府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也离不开公众的广泛参与。要大力倡导人人参与保护,尤其是重视发挥志愿者和民间组织的作用。同时,广泛开展国际和国内合作,积极开展与有关国家、国际组织和民间团体的交流,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保护理念、经验和技术,提高保护水平。二是保护手段要从依靠行政办法保护为主,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转变。单纯依赖行政手段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目前保护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必须积极运用多种手段加强保护,尽快建立法律法规、经济环境政策、技术保障相配套的保护体系,使政府、企业、公众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要注重运用市场机制,有效协调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双重需求。三是保护工作机制要从各部门条块分割,向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与州市联动保护转变。生物多样性保护涉及多个部门,条块分割状况不同程度存在。要在省政府的统一协调领导下,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上下协调、务实高效的新型工作机制。
三、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滇西北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苦的工作,同时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我们要依靠科学,主动谋划,完善政策,强化措施,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抓好这项工作。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组织领导
我们要站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生态安全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一是健全领导机构。充实和加强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明确职能。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规划、项目、资金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建立会商制度,加强省级部门与州(市)县的上下沟通和联系,定期通报信息,协调处理重要事务和突发事件;建立专家咨询制度,为制定政策法规、编制规划、实施重大工程等提供决策咨询。二是明确保护责任和保护主体,使保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和本部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把生物多样性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和经常性工作来抓,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同时规划部署、同时检查落实、同时考核总结,确保各项保护措施的落实和目标任务的实现。三是完善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保护的管理体制。由林业部门牵头,负责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筹集和管理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资金;环保部门要强化执法监督,确保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各项措施取得实效;建设、国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共同做好保护工作。
(二)健全和完善保护法规和政策,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政策法规保障体系
依法行政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的有效手段和必然要求。国家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涉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法规,环境法律体系正在逐步完善,最近国家环保总局出台了《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纲要》,对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了更为明细的规定。我们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地方法规,尽快出台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和政策措施,形成较为完善的政策法规保障体系。根据滇西北野生动植物种类、分布情况,尽快制定和实施与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相衔接的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行动计划,明确和细化保护方针、目标、重点和措施。积极研究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生态环保政策、移民开发政策,研究出台科学的发展评价、政绩考核办法。全面推行规划环评制度,严格项目环评,统筹兼顾区域生产力布局、产业发展、环境容量和生态功能,从规划和建设源头保护生物多样性。
(三)以各类保护区为重点,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
各类保护区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核心区域,在保护区对生物多样性实行就地保护是最有效的方法。要进一步加大各级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地、湿地、国家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对地处江河沿岸、湖泊、湿地、河谷和人口密集区等影响生态安全的生态功能退化区,要及时制定保护规划,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对重点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要采取强制性措施,把生物多样性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对生态良好地区要实施积极保护,树立一批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样板。加快保护机制创新,探索国家公园的地方立法,研究建立标准,积极为全省国家公园建设、立法和规范先行先试。进一步建设梅里雪山、老君山、丙中洛等国家公园,促进规范发展,努力形成保护与开发相协调的良好格局。
继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职能,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的违法行为。禁止非法猎捕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禁止非法采集、采挖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严格限制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地使用污染环境的农药化肥。全力阻止有害物种入侵,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擅自引入外来物种,同时,要防止以对外贸易、国际交流合作、出境人员携带、邮寄等形式造成珍稀物种资源流失。
编制滇西北禁止发展、限制发展和退出产业目录,引导和规范社会投资,探索建立产业退出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禁止发展对生物多样性危害大、威胁生态安全和超过环境承载力的产业和项目,限期淘汰资源消耗大和环境代价高的产业和项目。资源开发和建设项目,要按照国家环境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要求认真研究,充分论证。没有经过环境评价和没有安置好移民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在项目前期工作中,要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听取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需要经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的资源开发项目,必须提请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表决同意。特别要加强对交通、矿产、土地、旅游、水能和生物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项目审批,完善监察和审计,坚决杜绝非法侵占生物多样性重要保护地的行为。重点防范不合理的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的破坏,严禁任何企业、机构和个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开展各类生产经营活动。
(四)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扩大环境容量,提高环境对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力
滇西北地区必须倍加珍惜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加大污染治理,加强资源保护,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扩大环境容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一是加强分类指导。按照保护优先,开发有序的原则,根据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对不同区域分类实行重点开发、优化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在禁止开发区内,不得进行与生态功能保护无关的生产和开发活动;在限制开发区内,要严格限制土地开发和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工业项目;在优化开发区内,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类开发建设和生产活动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在重点开发区内,也必须严格环境准入制度,不得建设高污染、高消耗、低效益的项目。二是加大生态建设力度。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减少水土流失,提高森林覆盖率,恢复生态系统功能,扩大环境容量。加强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和预防森林火灾、防治病虫害等措施。积极推进滇西北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重要野生动植物分布区和迁徙地的退化生态系统恢复工作。因新建项目、开垦、放牧造成生态退化的区域,必须明确责任,限期恢复自然特性和生态特征。因历史和自然原因造成生态退化的地区,要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实施抢救性保护工程,努力重建原有生态功能。三是加强环境污染防治。严格实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实施方案,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保护水环境,坚决取缔各类保护区、保护湿地内的工业企业排污,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与管理措施相结合,单要素治理与多要素综合治理相结合,区域治理与流域治理相结合的方法,千方百计稳定和改善水环境质量。继续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加大对各类工业集中区的环境监管,对达不到环境质量要求的,要责令限期整改。进一步改善城镇环境,全面实行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加快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严重污染耕地进行综合治理;加大农村生活废水、垃圾和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的综合整治力度,解决农村饮用水源污染问题;采取严格措施,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城市污染向郊县转移。四是采取综合措施。加大城乡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强化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广泛实施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积极进行生态创建工作和绿色创建活动。加大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力度,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实现农村生产生活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积极推广沼气、风能、小水电、太阳能、地热能及其他清洁能源,努力改变城乡能源消费结构,减少对自然生态系统的破坏。
(五)把握滇西北在全省经济发展中的分工,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和生态产业体系
独特而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是滇西北地区最具特色和最有潜力的竞争优势,也是最现实的生产力。滇西北地区的经济发展要从这一特色出发,准确把握在全省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分工,走差异化发展道路,避免与其他区域的产业趋同,争取成为全省优先保护生态环境的典范、率先转变发展方式的典范和领先培育特色产业的典范,努力构建与自然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生态产业体系。一是合理引导产业发展。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思路,进一步调整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大力发展生态产业。采取财政、税收、土地、金融等多种措施,鼓励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节能环保技术,加快传统产业的改造和升级,加快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旅游、清洁能源、绿色矿产和环保等环境友好型后续产业和替代产业。同时在切实保护的前提下,依法规范野生动植物引种、驯化和繁育行为,发展壮大野生动物驯养业,积极扩大以红豆杉为主的珍稀植物、野生中药材人工种植业,促进生物产业有序发展。二是推动滇西北水电、矿业、旅游三大支柱产业向生态化、无污染或少污染方向发展。环境问题是在发展中产生的,也只能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片面追求发展和单纯强调保护的观念和做法都是错误和不切实际的。在水电资源开发和水电产业发展中,要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做好水电流域开发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在开发建设和项目实施中,尤其要突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库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把水电建成名符其实的清洁能源产业。滇西北矿产资源十分丰富,矿区生态环境脆弱,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难度较大。要根据矿产资源的分布情况和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编制滇西北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严格限制设置探矿权和采矿权,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大力推动优质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确保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产业发展中,规划制定、产品开发、线路设计、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企业都要特别注重自然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有序发展生态旅游,把生态旅游与保护自然的宣传活动和科学普及的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成为滇西北旅游的一个重要品牌。
(六)多渠道加大保护投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形成保护的长效机制
保护离不开资金投入,但必须通过建立长效投入机制,走出一条政府引导、多渠道投入的保护资金筹集路子。一是增加政府投入。要整合各方资金,力争“十一五”期间,在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水能矿产开发生态补偿、新能源利用和科研等方面投入70亿元左右,用于滇西北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二是引导社会投入。由政府投入一定资金,引导和筹集社会各方投入,尽快建立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资金,用于保护能力建设和规划制定、科学研究、试验示范、宣传教育等领域。鼓励企业支持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企业以各种方式对滇西北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按税收法规规定的比例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抓紧建立能够反映资源代价和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价格和收费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同时,要通过国际合作项目,争取国外资金援助。三是逐步建立完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赔偿”的原则,开展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重大资源开发项目、城市水源地保护等四个领域的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在深入研究基础上,探索建立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补偿制度,向资源型开发企业收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补偿费。四是积极利用国际碳汇机制获取保护资金。按照清洁发展机制的申报要求,组织实施或帮助企业开展造林、清洁能源等碳汇项目。
(七)依靠科技人才,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有力的支撑
科技和人才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首要保障。一是强化科技创新。走自主开发与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的路子,集中力量攻克一批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关键技术,重点突破珍稀物种繁育的瓶颈制约。加快先进适用保护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运用,不断提高保护工作的科技含量。二是引进培养一批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加强我省大专院校生态环境院系建设和发展,培育一批不同层次的人才。创造一流的研究、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吸引国内相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建设一支高水平与国际接轨的人才队伍。三是积极开展基础和应用研究。进一步组织对全省生物物种资源进行调查研究,搞清物种种类和分布现状、珍稀濒危程度、可开发利用价值。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社团的作用,依托现代科技,加强珍稀濒危物种和特有物种保护及利用研究,为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加强研究基础设施建设,启动滇西北珍稀濒危动物繁育中心、珍稀濒危植物繁育中心和滇金丝猴国际研究中心建设,加快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生物多样性国家实验室、国家高原湿地研究中心建设。
(八)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的良好局面
通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保护意识,提高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一是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使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深入人心。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若干意见》的宣传,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普宣教基地,努力提高全社会对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价值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大力提倡绿色消费,倡导节能环保、爱护生态、崇尚自然的生产生活方式,把保护工作成为每一个人、每一个企业和单位的自觉行动。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爱护自然、保护环境的优良传统文化和习俗,探索并完善社区共管机制,让广大群众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得到实惠,更加自觉地参与到生物多样性保护中来。充分发挥民间环保组织的优势,鼓励其依法开展各种生物多样性保护活动。三是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宣传报道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措施、经验成果、典型事例,扩大环境信息公开范围,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保护环境的舆论氛围,在国内外树立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良好形象。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生态安全的基石。在漫长的自然和历史演化发展过程中,滇西北地区孕育了丰富多样的生物资源,繁衍了勤劳智慧的各族兄弟,创造了深厚绚烂的历史文化。滇西北是云南最具发展潜力的增长极,是中国独具特色的生物宝库,也是全世界人民流连向往的绿色家园。保护好滇西北的生物多样性,既是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和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云南省对全国和全世界的庄严承诺。我们要进一步行动起来,凝聚各方力量,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确保滇西北地区青山永驻、碧水长流、物种多样性永存,使生物物种资源造福当代人民、惠及子孙后代,为云南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保障国家和世界的生态安全作出我们不懈的努力!(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