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胶南城乡用电同网同价让农民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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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后,每度电我可以少交1毛8分多钱,这一年下来怎么着也能省下5000多块钱,这对我们农民来说可不是个小数啊。"2月18日,在山东省胶南市张家楼镇山前村,经营着一个中型冷库的村民杨华正盘算着如何把省下来的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
根据国家"两改一同价"的精神和省政府实行城乡用电同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为了加大新农村建设力度,落实国家惠民政策,真正关注民生,减轻农民负担,胶南市供电公司对全市城乡用电情况进行了全面了摸底调查,为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
从2007年12月1日起,胶南市农村四到户的居民用电为0.5469元/千瓦时、动力用电为:0.7525元/千瓦时、非居民照明为0.8046元/千瓦时、农业生产用电为0.5970元/千瓦时,下调比例最高到达了22%以上,实现了农民盼望已久的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按照国家财税制度有关规定,农网维护费仍免征增值税,以农村四到户的抄见电量乘以4分/千瓦时为农电工管理费,其余部分为农网维护费。
在胶南隐珠街道办事处从事个体零件加工、维修工作的张师傅有五台机床,可多年来太高的用电成本使他的业务始终处于薄利经营状态。张师傅算了一笔账,他的小加工厂,以前每月电费一千多元。这次电价下调,每月仅电费就省三百多元,一年能省三千多元。这次全市电价的下调让他进一步扩大了利润空间。
按2007年分类用电量计算,电价下调后,每年可为胶南市农村和农民节省电费近1000万元,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同时,由于农村电网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农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大大提高,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广大农民和农村企业是这次电价下调的最大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