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种化妆品“吃了”禁用原料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烟台2月21日讯 2月21日,记者从烟台市卫生监督所获悉,近日卫生部对2007年化妆品抽检情况进行了通报,其中具有除螨、祛痘、祛粉刺等功能的6种化妆品违法添加甲硝唑等禁用原料并责令立即停售,目前烟台各地尚未发现这6种化妆品。
据介绍,6种添加禁用原料的化妆品分别为:吴江兴博隆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制造的沸蓝露新兰全能冷烫精(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为20091222/06122201)、恒安丽人堂(吉安)日化有限公司制造的美媛春祛痘魔水(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为LRTA-1-1/20100122)、恒安丽人堂(吉安)日化有限公司制造的美媛春神奇祛痘霜(试用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为20091128)、广州市白云区嘉美化妆品厂制造的伊美婷特效无痕祛痘霜(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为JM03021/2009/03/01)、苏州市协和药业有限公司制造的协和祛痘一号(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为20090213/HN-F003)、上海泸南日化有限公司制造的金蔻金玫瑰祛痘无痕面霜(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为20100303)。上述化妆品违法添加了禁用原料,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化妆品卫生规范》有关规定。
近日,烟台市卫生监督所按照卫生部通知要求对烟台市区化妆品批发零售点及美容护肤店进行了紧急排查,目前尚未发现上述6种化妆品。烟台市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维护消费者利益,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市民如发现销售或使用上述产品者,可向烟台市卫生监督所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35--6602923。
记 者 张作亮 通讯员 张爱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