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镇雄两大黑帮彻底覆灭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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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界败类范泽忠去年8月3日被判处死刑后,本月24日上午,云南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当地另一大涉黑帮派——王波等18人犯罪团伙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4大罪名判处王波死刑。旁听完庭审,当地群众无不奔走相告,拍手称快。
“二王”合并称霸黑道
今年刚满30岁的王波,经历可谓相当“丰富”:1997年4月至2004年9月,王波因犯流氓罪和寻衅滋事罪两次被判入狱,被强制戒毒4次、劳动教养一次。出狱后,王波仍不思悔改,纠集郑洪、翟思虎等人,逐渐形成以王波为首的犯罪集团。
2004 年5月,以镇雄县林业局林政稽查大队队长范泽忠为首的涉黑团伙出现,对纯“黑道”出身的王波犯罪集团带来很大的冲击和压力。于是,王波开始有意识地结识“朋友”。在此期间,王波结识另一犯罪集团的“老大”王松林。在残酷的“竞争”面前,王波和王松林很快成为“好兄弟”,手下成员也合二为一,最终形成以王波、王松林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共同与范泽忠涉黑组织抗衡。
两大黑帮嚣张比“恶”
虽然范泽忠已陷身“黑道”,但他毕竟身着警服,有时也不敢太过放肆。但王波根本无所顾忌,因此在当地群众眼中,王波犯罪集团的恶劣程度要大大超过“黑老大”范泽忠。当地人形容范泽忠之恶,“只要提到‘范晓(别名)来了’小孩都不敢啼哭。”可对于王波,当地人提都不敢提。
王波犯罪集团在镇雄县城为所欲为、疯狂作案,致死1人,致伤10余人,自己的多名团伙成员也不同程度受伤。其中,骨干成员李虹在2005年6月4日与范泽忠团伙的“火并”中被杀死。为争当镇雄“老大”、争夺“江山”,王波犯罪集团多次与范泽忠涉黑团伙“火并”,在检察机关对王波提出的5项指控中,有4桩与范泽忠涉黑团伙的“火并”有关。
嚣张“老大”束手就擒
2006年7月8日,在与范泽忠涉黑组织成员在人民公园外“火并”中,王波持火药枪击中对方团伙成员汪勤额部,致汪勤当场死亡。
当晚,镇雄县警方出动全部警力,锁定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波。7月9日,警方抓获躲藏在山林中的王波同伙吴忠,并查明具体情况。7月11日,经多方了解,得知王波躲藏在镇雄县泼机镇大院子村一个同伙的家里,专案组立即驱车前往。专案组在贵州毕节的二郎关设卡擒获王波和其姘头。一开始,王波和其姘头都使用了化名。在带回镇雄的途中,才承认自己是王波,并交待了犯罪经过,之后指认了现场,供出藏匿枪支和刀子的地方。之后,王松林等17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
4罪并罚被判死刑
2007年12月12日,昭通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波恶势力犯罪集团,包括王波、王松林在内的18名团伙成员被控多种罪名。庭审当天,100余名群众专程赶来旁听。
24日上午,昭通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主犯王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汪吉余4万元;以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王松林有期徒刑19年;其他14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12年零6个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都市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