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40家企业提价需备案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郑彦
本报讯 福州市物价局昨日消息,福州市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定了40家批发和零售企业需要履行调价备案程序,涉及的品种有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蛋品、牛奶等。
福州市区需要履行调价备案程序的企业有15家。
其中批发企业4家:福州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利民粮行(大米批发)、福建省新世纪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食用油批发)、福州市榕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猪肉批发)、福州台江区融华禽蛋贸易商行(蛋品批发)。
零售企业11家:永辉黎明店、沃尔玛山姆会员商店、新华都五四店、沃尔玛大利嘉分店、永辉中平店、好又多联信店、麦德龙仓山商场、永辉上渡超市、家乐福福新店、永辉华林店、永辉马尾君竹店。
福州8个县(市)需要履行调价备案程序企业共25家,分别为闽侯县甘蔗永辉超市(零售)、闽侯县上街永辉超市(零售)、福州福永兴贸易有限公司(零售)、长乐市源安超市(零售)、长乐市新惠航超市(零售)、福州中汇米业有限公司(粮食批发)、福建天生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食用油批发)、福清好又多百货商业广场有限公司(零售)、平潭县阳光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猪批发)、平潭县冠超市(零售)、平潭县豪香超市(零售)、平潭县新华榕超市(零售)、平潭县兴福兴超市(零售)、连江县蓝天超市(零售)、连江县兴福兴超市(零售)、连江县龙宇超市(零售)、连江县粮油食品公司(零售)、罗源县光明食杂店(食用油批发)、罗源县多尔惠超市(零售)、罗源县乐麦嘉超市(零售)、永泰县三狮购物广场(零售)、永泰县家家福购物广场(零售)、闽清县梅溪粮站碾米厂(粮食批发)、闽清县梅城广宇超市(零售)、闽清县冠超市发展有限公司(零售)。
福州市物价局还公布了市区15家批发和零售企业需要履行调价备案的具体商品目录。其中零售企业商品种类:成品粮(晚米、东北粳米:散装、5公斤包装、10公斤包装);食用油(花生油、大豆油、菜籽油、调和油:5升桶装);猪肉(瘦肉、条肉、上排);鸡蛋、鸭蛋和牛奶(250ml盒装纯牛奶)。
批发企业商品种类:成品粮(精制面粉、晚米、东北粳米);食用油(花生油、大豆油、菜籽油、调和油);猪肉(白条肉);鸭蛋、鸡蛋。
8个县(市)25家批发和零售企业可根据实际,选择当地主销的品种作为调价备案的品种。
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有出现一次调高价格4%以上的,或10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6%以上的,或30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10%以上的,列入调价备案名单经营者应在调价后24小时内将调价书面报告送达当地市或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价格主管部门受理经营者调价备案后,有异议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并责令有关经营者恢复原价或者降低调价幅度;逾期未告知的,视同对经营者调价无异议。
经营者未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备案,或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作出的不予提价、降低提价幅度或标准等决定,或不按照规定说明理由或者虚构理由、提供虚假资料或有违反价格干预措施的其他行为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处罚。详情可拨打福州市物价局电话0591-8762838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