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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中餐馆维权状告卫生局胜诉 将续向市府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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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21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因拒绝签署卫生局同意令(Consent Order)而关门一年半的曼哈顿华埠“桃源”(Jobee)中餐馆,业者状告卫生局一案日前在纽约州高等法院获得胜诉,业者计划向联邦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向市府索赔关店损失,也希望联合相同遭遇的业者,争取权益。

位于华埠侯活街(Howard Street)的桃源中餐馆2006年8月中旬因卫生问题被卫生局查封整顿,由于拒绝签署卫生局要求业者不会就关店纠纷诉之法院的“同意令”,当局一直拒绝对其重开举行听证。按照法律规定,卫生局应在查封的15天内举行公听会,就“关店”处罚公正与否进行听证。

桃源随即将案件提交到纽约州高等法院,经过一年多的审理,法官Rolandot Acosta于1月初做出裁决,判决桃源获胜,卫生局的作法不符合法律程序,应立即举行听证会,裁定桃源是否符合标准重开营业。

桃源业者庄先生表示,卫生局要求他们签署的“同意令”上明确注明,业者不会就关店纠纷诉之法院,而且签署这个同意令,即表示餐馆的卫生问题可能影响到“民众健康”。庄先生说,当时桃源仅是冰箱温度稍高,根本没有任何严重的问题,因此他们一直拒绝签这个同意令,而卫生局的态度也很明确,不签即不召开听证会。

庄先生说,这一案件的获胜,对于众多餐馆业者应是喜讯,据他了解,仅去年全市被卫生局要求签署“同意令”的餐馆超过一千家,其中包括不少中餐馆,他说,几乎所有业者都会屈服,真正与之斗争的业者很少。

庄先生表示,桃源已经聘请律师,准备向纽约南区联邦法院提交民事诉讼,要求卫生局赔偿这一官司所花费的数万美元律师费、关店18个月的租金、数十万美元的生意损失,以及其它精神、财务损失。除卫生局外,当时到桃源检查的卫生局检查人员也会被列为被告。

庄先生说,那些与桃源有相似经历的餐馆业者,可以与他们联络,大家应该联合起来,共同争取利益。

根据法院的判决书,法官Rolandot Acosta表示,不论卫生局当时查封桃源是否有理,按照法律规定,只要卫生没有严重危及民众健康,卫生局必须在15天内举行听证会。法官指出,在卫生局的纪录上,桃源主要的错误为冰箱冻箱温度稍高,业者也予以合作,当场做出了修正。(周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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