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龙华法院公开判决一批抢劫犯[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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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两名犯罪分子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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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群众围观公判大会
南海网1月18日消息(本网记者 王晓灵 通讯员 彭彩燕 冯琳):18日上午,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在龙桥镇召开了公判大会,对陈小虎、黄二记等六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
2007年8月25日11时许,陈小虎、黄二记开一辆摩托车到龙华小学旁的公交车站处,发现正在等车的董某手里拿着一个提包。陈小虎故意骑摩托车靠近董某,黄二记趁其不备,抢走了董某的手提包。得手后,陈小虎立即加大油门飞车逃跑。2007年8月25日19时许,陈小虎、黄二记又以同样的手段抢走了林某的手提包,并致林某摔倒受伤。
法院认为,陈小虎、黄二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又趁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抢夺罪,应以数罪并罚。另外,陈小虎是累犯,应从重处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判处陈小虎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三千元,黄二记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三千元。
龙华区法院还对王坡等犯罪分子进行了公开宣判。
龙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黄国庆、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铭、龙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吴树强、龙桥镇党委书记李茂顺以及该镇的100多名师生和200多名群众参加了公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