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爸爸欠我五六万抚养费
长江商报
25岁的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你给不了父爱,至少要给抚养费!”父母离异14年后,25岁的灵灵(化名)毕业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向教授父亲讨要被拖欠多年的抚养费和学费。近日,灵灵向法院申请对父亲拖欠的五六万元费用实行强制执行。
离异父亲拖欠女儿抚养费
据灵灵母亲吴碧(化名)介绍,1985年,因工作调动,她带着2岁的灵灵从荆州来到汉生活,从此与灵灵的父亲杨威(化名)分居两地。1994年,灵灵的父母在武汉市武昌县(现武汉市江夏区)法院的调解下离婚,灵灵跟着母亲生活。
调解书上约定,父亲杨威1994年每月应支付女儿200元生活费。从1995年起,每年支付女儿2000元生活费及每学期学费。
据称,法院调解书虽将抚养义务写得清清楚楚,但杨威一直未能全额支付,1995年到2000年期间只付了每年2000元的生活费,学费分文未给。
在灵灵的印象中,父亲不仅未按时支付相关费用,还从来没有尽过父亲的义务。“跟妈妈离婚后,他从不打电话,十多年了,只在2004年看过我一次。”
母女艰难度日终告法庭
据了解,吴碧在武汉市江夏区某二级学院任教,因学校效益不好,工资并不高。灵灵上高中后,家里经常入不敷出,吴常找亲戚朋友借钱。灵灵上大学后,吴碧将家从江夏区搬到武泰闸,身兼了几份家教,以增加收入。
因女儿学费上涨,且物价提高,2001年,吴以女儿的名义向荆州市荆州区法院提交诉状,要求杨威增加抚养费和学费。据了解,杨威在荆州市某大学数学系工作,从讲师升至副教授,有房有车,有固定收入。他在法庭上称,以前每年给2000元生活费的标准比较高,不愿再增加,且女儿已近18岁,不应再由他承担抚养义务。
当年9月,荆州市荆州区法院根据当时的《婚姻法》相关规定认为,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灵灵的实际需要已超过原来的每年2000元生活费,需提高抚养费。遂判决杨威从2001年6月开始,每年支付女儿4000元生活费及学费,直到女儿独立生活为止。
法院:教授父亲有支付能力
“有经济能力支付,但对女儿要求部分款项有异议。”受理此案的法官表示,杨威不是没有能力承担这笔抚养费和学费,而是对其中的部分费用不认可,认为有些钱不应该他出。目前,法院正在想办法调解父女间的矛盾,执行情况还在进行。
父亲:这事我没什么好说的
昨日,记者拨通灵灵父亲杨威的手机,试图了解有关抚养费及法院强制执行的进展。杨威在电话里称,“这事我没什么好说的。”随即挂断电话。其后,记者又多次拨打杨威电话,他都是接通电话后马上挂机,拒绝回答任何问题。
女儿账本:爸爸欠我五六万
虽然法院增加了女儿的抚养费,但灵灵称,爸爸其实并未支付过这么多钱,“爸妈离婚后,妈妈几乎每年都要带着我去荆州找爸爸要抚养费。要么是少给了,要么干脆不给。”
记者在灵灵家看到一个账本,上面记录着从2001年到2005年杨威拖欠的生活费。根据这个账本上的记录,2001年,杨威付了2000元生活费,还欠1000元;2002年,付了2000元,还欠2000元;2003年,一分未给,欠4000元……这样一笔笔地记下来,从1994年算起,到2005年灵灵大学毕业,父亲杨威一共拖欠了近六万生活费和学费。
大学毕业后,灵灵决定跟父亲算个总账,将拖欠的费用结清,可父亲却没有积极应对此事。2007年年底,灵灵向荆州市荆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父亲偿还近6万元的抚养费和学费。
对话
我的童年在讨钱中度过
长江商报:将父亲告上法庭前,曾向爸爸要过抚养费吗?
灵灵:小时候,几乎每年妈妈都要带着我去荆州向他要钱,去过十几次。他都不给,每次都和妈妈大吵,甚至动手。其实我最怕的就是向他要钱,我的少年时期都是在讨要抚养费中度过的,那是我的噩梦。
长江商报:即使钱要到了,亲情也可能要不回来了。
灵灵:我对亲情、父爱这些已经麻木了。他不可能给我这些。我只希望妈妈过得好一些。
长江商报:父亲在你印象中是个怎样的人?
灵灵:非常冷漠。根本无法沟通。他从来没有像个父亲一样对我,没有给过我帮助,精神上物质上都没有。所以我也不叫他,“爸爸”这个词在我心中是个模糊的概念。小时候写作文,写我的家庭之类的题目时,我写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舅舅,但不写爸爸,有意回避这个词。
本报记者 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