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最关心不定时工作制
厦门网-厦门晚报
昨天上午,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处负责人吴目国坐镇接听劳动保障政策咨询专线电话12333。打进电话来的多为保安,问的都是不定时工作制。“正在值班的同事们托我好好问问”,他们不约而同地说,“现在单位违规我们也不想丢掉这个饭碗,先搜集好证据,等走的时候再告它。”
现在劳动者维权意识很强,越来越懂得学习、运用政策。吴目国提醒用人单位,一定要完善工时管理制度,并且随时检视是否应随岗位调整,实现到期再次申报。否则,随着法律法规的健全和维权成本降低,用人单位可能面对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
单位没申请不定时工作制
任用保安现有模式都违法
经市政府市劳动保障局下发的元旦开始执行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时管理,完善特殊工时审批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特殊工时的审批管理进行了规范。有7类职工,单位可以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高级管理人员(指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或经营管理人员中事先约定实行年薪制、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2、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司机、秘书;3、外勤、销售业务人员; 4、实行工资与工作量挂钩的长途运输人员、押运人员;5、实行工资与工作量挂钩的机场、铁路、港口、仓库等部分装卸人员;6、安全保卫、非生产性值班人员;7、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特殊工作岗位。
7类职工中问题最多、最关心不定时工作制的,就是保安和非生产性值班人员了。根据昨天来电咨询的保安自述,他们的工作制大概有3种模式:每天工作8小时,没有休息日;每天工作12小时,每周休息一天;每天工作24小时,隔天休息。如果用人单位没申请不定时工作制,这3种模式每种都违反法律规定,工作时间都超过国家标准工时规定,员工告单位,一般情况下单位会输。但如果按规定经过审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用人单位则可以避免劳资纠纷和陷于被动。
当然,吴目国说,劳动保障部门在审批时要看具体岗位情况是否符合条件,并不会让特殊工时制成为用人单位任意安排加班或不发放加班工资的“保护伞”。只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岗位才可以申报实行特殊工时制,比如保安,有的保安值班人员工作时只是处在待命状态,属于间歇性工作,这类人员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但类似商场保安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戒,他们就要执行标准工作时间。劳动保障部门还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劳动保障部门批复方案来实施,不得混岗混员,不得擅自扩大实行范围。
计件工资单都收着
以后再跟他们算这笔钱
昨天,有关加班工资的咨询也不少。一位职工咨询加班时间内的计件工资。吴目国答复说,假如他的计件工资是2元,在加班时间内计件工资也应按规定上调。这位职工说:“计件工资单我都收着,如果以后解雇我,我再跟他们算这笔钱。”
还有一位保安咨询加班工资,他合同约定的工资是900元,可是加班时间的工资才一小时5.8元。根据《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按900除以167.4(每月工作时间)再乘以150%来计算,平常工作日的加班工资应该是8元多,5.8元远远低于这个数。吴目国放下电话对记者说,像这种情况,单位没按照规定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甚至低于按照当年度我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加班工资,用人单位面临劳动争议纠纷时,可能会输掉官司。
半个月收到企业申报50多件
企业积极完善工时管理
吴目国说,市劳动保障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时管理,完善特殊工时审批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超过500家企业积极报名参加了劳动部门组织的工时研讨会,用人单位网上申报非常踊跃。过去每年有近200家企业通过审批,今年不到半个月已收到申报的电子邮件50多封。
随着国家对法定休假日进行调整,并出台带薪年休假制度,职工休息休假时间从114天增加到120-130天,职工的休息休假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企业工作时间更紧了。并且,根据最近出台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从5月1日起,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除该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劳动者维权成本将大为降低。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加强管理,可能将面临越来越多的劳动争议。吴目国说,这些都要求企业加强、完善工时管理,合法、合理运用工时来完成工作任务。
记者陈心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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