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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与百姓生活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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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公布2007年十大案件

本报讯 记者郑思琪、通讯员王创辉报道:昨天上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2007年度十大法制新闻。

相较于往年的十大法制新闻,今年入选的内容更关注民生,例如医疗纠纷、旧房拆迁、网吧免费播放电影导致侵权等。东莞中院副院长陈斯表示,这些纠纷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通过典型案例的方式进行宣传,可以警醒市民。

疑输血染艾滋起诉医院血站

入选的案件中,有两宗为医疗纠纷。记者了解到,法院近三年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总量并不大,去年全年进入中院二审的仅有十余宗。但是,这些医疗纠纷冲突往往比较尖锐。

小欣于2003年1月出生。当年5月,被诊断为黄疸期溶血性贫血。5月29日,入住东莞市区某医院接受输血治疗。6月2日出院后,病情继续恶化。为此,家人带着她辗转东莞石龙、茶山以及广州、浙江省的多家医院进行治疗。

2006年5月,小欣在嘉兴市第一医院住院治疗,并首次进行了艾滋病毒抗体检验。被确诊感染艾滋病病毒。医院随后对其父母进行相关检查,证实其父母未感染艾滋病。这一诊断结果出来后,小欣的父母认为,其女的艾滋病感染源应来自于输血,遂将曾为小欣进行过输血的东莞市区某医院以及为该医院供血的血站一起告上法庭。

被告医院向法院提供了输血当时的原始证据,可以证明其血源全部来自于这家获准可以为东莞各医院供血的血站。而血站也提交了证据,证明其采纳血液后,都已经过检验,且检验程序及检验标准符合各项指标。不仅如此,法院还找到了为小欣供血的三个捐赠者中的两位,以及与小欣一起接受同一血袋捐赠的获捐者,并对他们进行了检测。最终确认,两名捐赠者和接受输血的另外一名患者都没有感染艾滋病病毒。

综合这些证据,法院认为,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概率是100%。既然为小欣提供血液的捐赠者以及与她一起受血的获捐者都没有感染病毒,那么,小欣因此次输血而感染艾滋病的可能性也可以被排除。根据这些事实,起诉被驳回。上诉至省高院后被维持原判。

认为前夫侵占自诉法院公断

东莞中院还首次公布了离婚妻子因对银行存款数目存在疑问而起诉前夫侵占的刑事自诉案件。据主办该案的王小渊法官介绍,刑事自诉案件主要是指一些情节比较轻微的案件,当事人可以不经过公安局、检察院,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刑事案件,包括重婚、侵占、夫妻间的暴力伤害等。

此外,随着市民越来越多地选择以打官司的方式了结矛盾,市民与律师之间也随之产生一些法律问题。比如,律师没有从委托人的利益角度出发,从而导致委托人的权利受损。十大案件中便有一宗此类案件。东莞中堂镇某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代理案件后,没有将判决书在法定期限内交给委托人,结果导致委托人失去上诉机会。该律师最终被判决退回所有代理费用。

附:十大法制案件:

案件一、东莞城区旧城改造办的工作人员谭某辉、吴某青、陈某扬、陈某钊利用职物便利,虚增拆迁面积、虚报装修标准,骗取拆迁赔偿款,构成贪污罪。

案件二、离婚妻子起诉前夫侵占其银行存款,构成侵占罪。

案件三、村委会将卫生站发标后拒签中标合同,被投标公司起诉。

案件四、女童感染艾滋病疑因输血所致,起诉医院、血站。

案件五、房屋装修过程中发生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六、代理律师未将判决书及时送交委托人,导致对方失去上诉机会。

案件七、美容院违规提供“植入金丝”整容手术,被判定消费欺诈。

案件八、网吧免费提供电影观看,被电影发行公司起诉侵权。案件九、公司电脑涉嫌上网经营而被扣押,企业管理服务公司不服,起诉工商局。

案件十、涉及15名被害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获得执结。

(编辑: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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