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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广告模特实为诈骗钱财

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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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日,我市公安经侦部门连续接到数名受害人的报案,称一些公司以招聘广告模特名义骗取受害人钱财。

据反映,2007年1至11月间,一些公司以招聘平面广告模特的名义,以每年不低于2万元广告拍摄酬劳的条件诱惑,分别与受害人毛某、戴某、姜某等人签定了用工协议书、广告拍摄协议书等,并以要交纳策划服务费、违约责任金、拍摄确认金等为由;先后骗取毛某1400元人民币、戴某7600元人民币、姜某24000元人民币。现公司已人去楼空。

根据受害人的报案情况,公安经侦部门对此类案件的特点做了梳理:1、犯罪分子选择的作案对象均是单身一人逛街,且年纪较轻、容貌较好的女性。2、该公司在我市工商部门确实注册登记,有营业执照,以合法的身份出现,公司成员人数较多,多在5人以上,并在市中心繁华地段租有高档的办公场所,且还在互联网上设有网站。3、犯罪分子主动要求和受害人签订协议书,把对受害人的承诺书面化,使受害人信以为真,放松了警惕,更具欺骗性。4、犯罪分子在与受害人签订协议时,以策划服务费、违约责任金、拍摄确认金等各种名目要求受害人交纳一定费用,以达到骗取受害人钱财的目的。

根据以上特点,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年轻人不要被花言巧语所迷惑,更不要被高额的酬劳所诱惑,如遇到上述情形,请迅速与公安机关联系。(荆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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