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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逻队长勒贼1.6万“封口费”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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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林小明

本报讯 “在队里处理,每人1000元封口费,总共16人,你自己看着办吧!”前天上午,晋江法院开庭审理陈埭涵口村巡逻队涉嫌敲诈勒索小偷案,巡逻队副队长及两名队员出庭受审。巡逻队队长陈某言潜逃至今未归案。

3月31日晚上8时许,陈埭镇涵口村巡逻队队长陈某言(47岁,晋江陈埭人,另案处理)和副队长洪某辉带队,在村慈善宫旁抓获涉嫌盗窃废铜线的四川男子张某明,搜走他身上38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然后将他扣押在村巡逻队部,交由巡逻队员张某科处理。之后,陈某言还到张某明的租房里,扣押了价值约8000元的废铜铝等。

“要么交钱放人,要么送到公安机关处理。”34岁的河南人张某科,今年年初加入巡逻队,他将张某明铐在队部,骗他说,现在巡逻队归公安机关管,到了派出所也是一样。张某明赶紧说,希望在队部处理此事。

张某科就对他说,队里有16个巡逻队员,每人至少需要1000元的封口费。张某明求情不成,赶紧四处打电话向亲人朋友求助。直到4月1日凌晨1时许,几个亲戚老乡才凑足1.6万元交来。半个小时后,张某明被放行,同时归还了他的一部手机,但3800元被扣下。

随后,张某科和队友陈某阔将上述1.98万元送到队长陈某言家里。“大家都知道这个钱不是工资。”几人回到巡逻队,将敲诈张某明所得的1.6万元进行瓜分,每个巡逻队员800元,领钱前还在一张纸上签字。3800元则由正、副队长以及张某科等3个知情人私下分掉,其余钱款由陈某言代为保管。据几人事后交代,分钱时,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4月2日下午,张某明便到陈埭派出所报警,洪某辉、张某科和陈某阔先后落网。前日三被告人出庭受审,法庭将择日作出判决。

据了解,涵口村巡逻队员一般由村里招募、支付工资,并进行管理,派出所主要负责业务指导,在人员招聘时,也会给予一定的建议和意见。不过,警方表示,巡逻队员大部分还是好的,因为人员杂、多,难免混入泥沙,警方一般采取集中培训的方法,对巡逻队员的工作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指导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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