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宇原秘书秦裕被判无期
华龙网-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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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上午,吉林省高院对上海市宝山区原区长(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秘书)秦裕、新黄浦集团原董事长吴明烈上诉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两人均被判处无期徒刑,该判决也为终审判决。
秦裕、吴明烈是在第一批业已宣判的“上海社保案”涉案人员中,仅有的两名上诉者。两人的上诉理由,均认为自己存在自首情节和立功表现,一审无期徒刑的判罚过重。
今年9月25日,长春市中院对秦裕案一审开庭,当日宣判。判决书称,1998年4月至2006年6月,秦裕在担任上海市委办公厅秘书,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韩国璋、吴明烈、张荣坤等人谋取利益,从中索取、收受贿赂款物折合682万余元。
鉴于案发后秦裕坦白大部分受贿事实,并提供线索令司法机关侦破其他重大案件,有重大立功表现。兼之有赃款赃物已被追缴等情节,对其从轻处罚。因此,秦裕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新华网
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