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能否在法庭上睡觉
正义网-检察日报
如果你有一天上了法庭,发现法官在法庭上竟然置你的慷慨陈词于不顾,而是在那儿独自闭目养神,你会是什么样的感觉?你一定认为这个法官太不敬业了,竟然对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的重要言词都不听,是可忍孰不可忍!
对这样的法官,你一定会通过各种途径去告他。
谁让他在法庭上睡觉的?
不成想,在澳大利亚,这个骑在羊背上的国家,就发生了这么一件法官在庭上睡觉的事。
2004年,澳大利亚人路易斯和鲁本因为走私毒品被逮捕。地区法庭开庭审判时,被告律师进行了积极的辩护,并且拿出了开罪的证据,但是当他准备把证据拿给法官多德看时,发现法官大人竟然睡着了!等到多德醒过来时,陪审团给出最终判决,被告人路易斯和鲁本因为走私毒品分别被判13年和10年徒刑。随后,这个惹事的多德竟然于2005年光荣退休了。
这怎么能行呢?这可是关系到人身自由的刑事犯罪啊。
于是,被“打鼾法官”惹恼的被告方律师对此愤愤不平。自从一审判决结果公布后,律师就开始酝酿“推翻原判”,并申诉到了澳大利亚南威尔士法庭。二审法庭的3位法官听完事情原委后,两人投了“维持原判”票,他们的理由是:被告律师没有拿出确凿证据来证明,如果当时法官的眼睛睁得溜圆,判决会不一样。虽然法官打瞌睡让人“很遗憾”,但这并不能证明判决不公平。
后来,据澳大利亚联合通讯社报道,多德法官被诊断出患有睡眠方面的疾病,这正好印证了他工作时的小毛病:在法庭上睡着或者打鼾。有时旁边的人实在看不下去,故意清清嗓子或者发出其他动静,把多德唤醒;有时候他的睡姿不对,突然身体歪斜,自己从梦中惊醒。即使如此,多德还是一直干到老并顺利退休。
由此联想起去年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湖南娄底法院审判员当庭瞌睡,媒体惊呼法庭严肃性当质疑的新闻来。
看着照片上已经打了马赛克、头发都花白了的那位法官,不禁为这位同仁的前途和命运担忧,就这年龄,怎么能犯这种事?怕是要提前退休回家哄孙子去了吧?如果退休前来个处分就更是晚节不保了。
我们知道,许多国家是实行从律师职业选拔法官这一制度的,因此法官普遍年龄偏大,而且外国一般实行辩论式(就是电视上常见的法庭上律师走来走去,手势和表情丰富多彩那种,与之相对应,我国原来一直是纠问式,近些年有所改变但也不能说是严格意义上的辩论式),因此,法官在法庭上打瞌睡甚至有时竟然有呼噜声的现象并不少见。或许是见多不怪了,当事人对此也并无不良反应,于是律师继续讲,法官继续“低头沉思”,当然有时律师认为此处很重要且必须要提醒法官大人注意,往往一遍遍地重复“my honor”(尊敬的法官),以期引起法官注意。多次尊称之下,法官当然会从梦境中回到现场(因为毕竟是在审案,心中有事,睡不踏实,估计这种睡觉方式也不如床上舒服),醒来后法官重新正襟危坐,继续听律师讲,当事人和旁听人员也各就各位。澳洲的这个例子也是明证。不过,尽管我没有任何根据,但我一直怀疑这个案件的判决结果与法官在法庭上打鼾不打鼾关系不大。法庭对于案件的考量重点在于法律关系,而当事人陈述则更多出于事实角度。为了使自己的证据更充分以获得更有利的裁判结果,当事人一般在陈述时喜欢事无巨细而不对涉案法律事实进行筛选,此时,法官一般会引导当事人陈述与案件有关事实,而对与案件无关事实会进行合理取舍。所以,有的话,法官不听也罢。
法官在法庭上能不能睡觉?当然不可一概而论。
我看可能与司法传统有关。“蒙目女神”是西方司法制度的象征,它的雕塑经常出现在西方的法院建筑上或法庭的布置中。她一只手拿着宝剑,象征着权威,一只手拿着天平象征着公平,她的眼睛闭合或用布蒙上,象征着一视同仁,不先入为主。蒙上眼睛自然就容易睡觉了这道理与戴眼罩无差别。
而在我国的法律文化中独角兽是公平正义的象征。传说中它怒目圆睁能够辨别善恶忠奸发现奸邪的官员就用角把他触倒然后吃下肚去。当人们发生冲突或纠纷的时候独角兽能用角指向无理的一方甚至会将罪该处死的人用角抵死令犯法的人不寒而栗。汉代司法官员头上带的法冠就叫“獬豸冠”,其得名源于独角兽的造型并被后世一直沿用。一直以来独角兽都被当做历代王朝刑法和监察机构的标识甚至成为司法人员的精神支柱它代表着中国传统的司法精神。因此,我们见惯了法庭上法官怒目圆睁,目光炯炯有神地盯着双方当事人的形象,而且这一般被认为是好法官的标准之一:有威严,能驾驭庭审。如此说来,法官在中国是不能睡觉的。我一直想,发生在澳洲的这个案件,如果发生在我国,或许一定会因为程序违法而重审的。(博客:http//qzfywxt.fyfz.cn/blog/qzfywxt)
王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