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康复 最长可达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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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 王鑫)市劳动保障局昨日召开通气会,发布《成都市工伤职工康复管理暂行办法》。明年1月1日起,成都市范围内的工伤职工和已鉴定有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均可按照规定申请工伤康复,康复时间最长可达1年。
根据暂行办法,工伤康复的主要范围为骨伤、烧烫伤和神经损伤。符合工伤康复条件的工伤职工,明年1月1日起,就可以申请工伤康复。参加成都市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由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康复申请,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确认;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由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向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直接申请工伤康复确认。工伤康复的期限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3种。短期为1~3个月,中期为4~6个月,长期不超过1年。
工伤职工的康复费用,均不用工伤职工个人承担。工伤康复期间,康复对象的工资福利待遇或工资津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