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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区试点居家养老服务

大众网-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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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17日讯 按照国家、省老龄办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要求,为探索政府资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17日,济南市老龄办在8个社区启动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

据介绍,试点工作在槐荫区中大街道等8个办事处的8个社区进行。试点期间,济南市老龄办将多方筹集专项资金30万元,用于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开展。服务对象及数量将由街道办事处根据试点工作资助经费数额,按照首先满足最需要政府资助的老年人的原则确定。根据被服务对象实际情况,每人每月资助100元至200元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据了解,为使老年人切实享受到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资助方式采取“代币券”的形式,即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向每位资助对象每月发放面值相当于资助金额的“代币券”。“代币券”由市老龄办监督印制,建立监督和评估制度,采取每半月一次信息反馈,每周走访一次服务对象,对服务人员每半月一次考评。服务时间按小时计算,每小时5元,凭代币券结算。

济南市老龄办工作人员介绍,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机构主要依托社区,暂定名为:“××社区泉映晚霞居家养老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市劳动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年龄限制在女40岁、男50岁以上,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优先。服务方式采取上门入户服务,服务对象和服务人员必须签订《居家养老服务合同》。


记 者 杨 凡  通讯员 徐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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