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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违法吗?海口一社区保安穿警服值班[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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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您好,我们是记者,我们要去3楼找一下值班领导咨询点事儿,麻烦您给通报一声。”

“你们等等,我先打电话问问。”

“好的,谢谢您啦!”

这是老记12月17日去海南电力设计研究院采访时,与一楼值班室“保安”的一段对话。

“哎呀,不对,这保安上身穿的衣服怎么这么显眼?”老记仔细一瞧,左臂边上不是赫然印着几个大字——“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这到底是“保安”还是“警察”呢?老记不由产生好奇,忍不住和眼前这位“警察”攀谈了几句。

“同志,您是哪个派出所的啊?”老记问。“啊!我不是派出所的,我是这里的保安人员。”眼前的这位“警察”显得有些慌乱。“那您怎么穿着警服呢?”老记继续追问。“哦,这是我们单位统一买的。”对于这个话题,“警察”明显不想多说,干脆扭过头不再言语。

一个单位的保安为什么也穿起了警服呢?老记为了把事情弄明白,随后专门找到了海南电力设计研究院一位负责人询问此事。该负责人表示,对于此事他们将进行调查,如果确实有问题肯定会进行整改。海口市公安局一位民警告诉老记,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实上,乱穿警服的行为有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据报载,在郑州市某商贸城就发生过一起犯罪分子以警服为幌子进行敲诈勒索案,荆某开车带着警服和捡来的胸卡,取得商贸城保卫人员刘某的信任,以抓小偷的名义对艾某等人进行殴打和敲诈勒索。刘某后来说,他当时看到车上放有警服,还见荆某口气“那么硬”,压根就没想到荆某不是警察。此案发生后,一些人大代表呼吁,公安机关应加大对警服等物品的管理力度。

看来,老记有必要在此奉劝一句,不管是出于何种目的,这警服呀可还真不能乱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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