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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数千员工被劝辞职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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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为公司包括总裁任正非在内的所有工作满八年的数千员工,在2008年元旦之前,都先后办理了主动辞职手续(即先“主动辞职”,再“竞业上岗”),再与公司签订1-3年的劳动合同;废除现行的工号制度,所有工号重新排序。所有自愿离职的员工将获得华为相应的补偿,补偿标准优厚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离职员工保留所持有公司的虚拟受限股资格。

12月5日,全国总工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了华为事件的最新处理情况。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刘继臣通报了三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出现的规避行为,明确了劝说辞退、逆向派遣、大量裁员等均属违法行为。他指出,为规避《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工龄10年以上的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近期有少数用人单位要求这部分员工辞职或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点评:

对内而言,为华为做出巨大贡献的老员工在此次清算中,虽然得到了基本合理的补偿,但员工忠诚度难免下降。从外部效应看,这种为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不计手段的行为,体现了其社会责任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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