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什么要对法定节假日进行调整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记者 张毅 周英峰)国务院16日正式颁布了修订后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家发改委负责人就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这位负责人认为,现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存在着缺乏传统文化特色、假日安排过于集中、以法定节假日代替个人假期三点不足之处,需要进行调整。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节日和假日是两个既相互联系又有所区别的概念。一般来讲,一个国家的节日可能有很多个,但不是所有的节日都能够成为假日。当一个节日对国家或民族具有重大的历史背景和深刻的文化内涵、政府和民间安排有重要庆典活动时,才有可能成为国家法定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首先是节日,然后才是假日,是以国家法令的形式确定的全民公共假日。
依据1999年国务院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我国现行国家法定节假日中,一年中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共10天,其中,新年放假1天,春节放假3天,劳动节放假3天,国庆节放假3天。全年法定节假日总天数增加了3天。
这位负责人指出,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现行法定节假日安排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一是传统文化特色仍显缺乏。目前我国的法定节假日中只有春节一个传统节日,清明、端午、中秋、除夕、元宵等传统节日都没有列入法定假日。传统节日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纪念意义,即使不能法定休假,民间也会自发组织一系列活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居民生活与工作的矛盾。
二是法定节假日安排过于集中。一般来讲,如果一个国家一年中安排多个全民统一放假的长假,容易对其经济和社会的正常运行产生较大的影响和波动。
三是存在以法定节假日代替个人假期的倾向。从国际经验看,居民个人的出行包括休假、旅游、探亲等活动,主要是通过带薪休假来安排的。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此次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贯彻了“丰富内涵、优化结构、完善制度、提高质量、有利发展、促进和谐”的总体思路,遵循了节假日调整要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有利于传承民族传统文化、时间分布上要相对分散和与完善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相结合四大原则。
第一,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要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此次节假日调整后,我国法定节假日和周末休息日再加上职工带薪年休假,一年中平均休假时间超过了三分之一,同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这样的休假安排与我国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是基本适应的。
第二,调整国家法定节假日要有利于传承民族传统文化。清明、端午、中秋等节日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深厚的历史背景,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将这些传统节日增设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利于弘扬和传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全世界华人的凝聚力;有利于人民群众开展各种与节日主题内容相符的活动,如清明节扫墓、祭祀祖先,端午节的赛龙舟、尝粽子,中秋节人相聚、赏明月、品月饼等。
第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在时间分布上要相对分散。实践证明,节假日安排过于集中,不可避免地会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产生较大冲击。从国际经验看,适当分散法定节假日密度,有利于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
第四,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要与完善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