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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在即 海口部分企业大规模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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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单位连续工作了14年,单位突然提出年底要终止合同。14年啊!我们勤勤恳恳,将青春都奉献给了单位,如今单位却要抛弃我们!”昨日,在海南一家律师事务所义务法律咨询服务月活动中,海口某事业单位的四名合同工说到即将被单位终止合同一事,愤愤不平。律师赵亮介绍,随着《劳动合同法》施行日期临近,为规避风险,许多企业无故辞退老员工或要求员工自动辞职后重签劳动合同。

新法将行

老员工饭碗不保

在海口某事业单位连续工作了14年的老胡,前不久突然收到通知,本月底,单位要跟他终止劳动合同。收到这样通知的人还有几位在该单位工作了10年以上的临时工。

对此,赵律师称,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后,便可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不订立,按照应当订立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这一规定显然给企业用人加了一道紧箍咒。”赵律师表示,为规避风险,很多公司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大规模裁减老员工。他提醒劳动者对此不必惧怕,即使是现在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对于用人单位恶意裁员的行为,劳动者可向劳动主管部门投诉,请求劳动主管部门查处。

新法遏制

不签劳动合同现象

在海口国贸一家大茶店工作的小潘嫌工资太低,提前一个月向老板提出辞职。本月当小潘要离开茶店时,老板却不肯给小潘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因小潘未与茶店签订劳动合同,且无任何劳动关系证据,小潘只好求助律师。

“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很多行政事业单位都存在这种现象。民营企业是无合同用工的重灾区,建筑业、餐饮业、商场超市是重中之重。”赵亮说,在他经手的劳资纠纷案件中,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交社会保险金、不付离职赔偿金是三大矛盾焦点,其中尤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最为突出。

赵亮表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一现象将得到遏制。《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同时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建议企业

聘懂法者管人力

“新法对劳动关系诸多革命性调整,被认为是由资方向劳动者一方的天平倾斜,事实上《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同样起到保护作用。”赵亮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新法的实施将对企业原有的人力管理制度产生巨大冲击,面对即将实施的新法,用人单位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而不是规避。他说,用人单位现在就应当以新法的标准和要求去认真实施新法,以便发现新问题及时改进,为新法的正式实施做好演练。

赵亮建议,用人单位最好选聘懂法律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并聘请劳动法专家对人力管理人员进行新法培训。只有企业的劳资关系理顺了,才能使企业能够以更快的速度发展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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