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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高官谈男女平等:立法鼓励男人多做家务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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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前,西班牙女性未有权利提出离婚,无法单独开设银行账户,也被完全排斥在行政和司法系统之外。如今,在现任首相萨帕特罗领导的内阁中,16名大臣中有8位女士,其中便以第一副首相兼首相府大臣玛丽亚·特雷莎·费尔南德斯·德拉维加为代表。本届议会中,女议员比例达36%。

12月10日,西班牙劳动和社会事务部男女平等政策处秘书长莎蕾达·莫里约·德拉维加女士(Soledad Murillo De La Vega),率团来华进行为期三天的访问,就两国女性在学术、法律和教育等多个领域的合作进行交流。当晚,德拉维加女士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她表示:“很高兴目睹中国在改革开放过程中考虑到了‘和谐发展’的因素,而考虑和谐就必然要考虑女性享有平等权利。”

鼓励女性成为经济独立体

新京报:西班牙一度盛行大男子主义,不过,近30年来,西班牙在促进男女平等方面成效显著,其中关键原因何在?

德拉维加:西班牙从30年前开始启动了一项旨在提高女性自主意识的运动,鼓励女性走出家庭,挣工资,成为经济独立体。当时,首届社会党政府建立西班牙女性协会,在政府部门中设立“男女平等政策处”,专门负责推进男女平等事务。

西班牙首部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于2005年颁布实施,我们对“家庭暴力”的定义不只是身体伤害,针对女性的威胁和恐吓等行为也属于家庭暴力范畴。在过去,这不算犯罪。现在,女性可控告丈夫语言虐待,司法部门将通过其邻居或朋友等进行多方取证。

在推进男女平等方面,本届社会工人党政府执行了有力度的政策,不仅政府内阁中有一半要员是女性,而且今年3月颁布了《男女平等法》,旨在全面、具体地消除对女性的歧视。

《男女平等法》更是工具

新京报:西班牙《反家庭暴力法》和《男女平等法》在欧盟、乃至全世界都引发了广泛关注,诸如“男女平等”、“同工同酬”等口号常被提起。不过,如何将口号付诸实践确属难题,西班牙在这方面有何对策?

德拉维加:《男女平等法》不仅是法律,更是工具,它将笼统的法律概念落实成具体的实施细则。例如进行议会选举时,任何一个参选政党必须推介一定比例的女性候选人,达不到比例就被禁止参加大选,各个政府部门也要有一定比例的女职员;有专职监察员前往公司或企业监督相关法律的实施,为此,我们已向1万家企业派遣了专职监察员,评估工作有望两年内完成,届时将法律实施的情况报告上交议会,用于评估。

此类评估,议会将每两年进行一次。未按政策执行的公司,将直接被罚款;未按政策执行的政府部门,将被勒令更改劳动合同,延长女性雇佣期或采取其他措施来补偿女性。

新京报:推进男女平等,西班牙还面临哪些挑战?

德拉维加:困难之一便是针对女性的歧视行为难以根除,例如,虽然法律规定公司要雇佣一定比例的女职员,但公司在招聘女职员时,常常过多询问她们的私生活。单身母亲应聘有困难,这种隐形歧视难以克服。

基于传统习惯,西班牙男性在家里不愿做家务活,所以我们还需逐步促进男性承担家庭劳动。2005年,西班牙修改了《婚姻法》,要求男女双方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和赡养父母的义务,以法律形式提醒公众注重男女平等。

农村女性一度未有财产权,她们永远是丈夫的妻子,而非女主人。现在,我们已规定农村女性必须拥有家庭一半的财产权,然而,现实中的农村女性经济地位依然不高。

注重培养女性自我意识

新京报:针对农村女性脱贫和城市女性就业边缘化的难题,西班牙是否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德拉维加:经济独立是女性自主权的基础。为了促进城市女性就业,西班牙通过各种政府组织、民间组织为女性提供帮助,我们有全国性的服务中心为女性提供就业信息。我们会特别培训农村女性从事旅游业和生态农业。

西班牙注重培养女性的自我意识和开创精神,她们可以获得专门组织的扶持:发放小额贷款、建立妇女创业启动资金、提供培训、教育和咨询服务。借此,告诉她们如何创办企业,如何经营企业,如何成为企业家。

新京报:有学者认为,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女权运动,而是男性主导的暴力革命后间接解放了女性,这导致女性“社会性别意识”的缺失,传统男强女弱观念难以驱除。此种困境,如何消除?

德拉维加:西班牙一开始也没有轰轰烈烈的女权运动,政府在推进男女平等的过程中起了主导作用。一个关心公共生活、公共事务的政府必然会将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联系起来,我很高兴目睹中国在改革开放过程中考虑到了“和谐发展”的因素,而考虑和谐就必然要考虑女性享有平等权利。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吴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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