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对湘沱江大桥垮塌责任人追究刑责
北京晚报
新华社讯国务院昨天召开常务会议,听取了关于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8·13”特别重大坍塌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汇报,湖南省省长周强代表省政府作了深刻检查。
2007年8月13日,正在建设的堤溪沱江大桥发生坍塌,造成64人死亡、22人受伤。这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会议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要求湖南省政府对负有直接责任的24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依纪给予纪律处分,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