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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猪肉等价格每周一报

沈阳网-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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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郭宏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提高价格调控预见性,加强价格监测,加强市场监管,抑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12月6日,辽宁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明年,全省将建立价格预警预报制度,同时加强对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的动态监测,为各级政府进行价格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建立动态监测预警体系

据省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主任张树华介绍,明年,全省将重点建设价格监测体系和提高应急预测预警能力,物价监测重心向市、县延伸,全省14个市都将建立当地的动态监测及预警体系。

明年,全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将得到进一步完善。其中,重点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整个监测体系覆盖农产品收购、批发、零售全过程。其中,沈阳将作为监测报告的重点地区。

明年,全省还将进一步完善价格预警和应急监测机制,各市市辖所有重点县,都将设置监测预警电话,保持24小时开通,安排专人值守。一旦发生警情,要第一时间将动态预警信息上报省物价部门。一些重要商品价格,要直报省委、省政府,为决策层迅速制定物价政策提供最快速的价格监测信息依据。

重要商品价格重点监测

明年,粮食、副食品、农资、有色金属、石油、钢材、药品等重要商品,都将成为物价部门的重点监测品种。同时,资源产品价格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医疗、教育、物业管理等服务性收费价格,也将纳入密切监视范围。此外,物价部门还将关注期货市场对现货市场价格的影响,并对国家和省两级的粮食、猪肉、牛羊肉、豆油、鸡蛋、鲜菜、成品油、化肥等重要商品价格实施周报。

明年,省物价局还将就群众关心的粮食、农资、房地产以及资源性和节能减排价格改革影响等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调研,并加强节假日市场监测,重点做好2008年新年、春节、“五一”、“十一”和新增传统节日期间生活必需品价格和市场供求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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