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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丽满:人民赋予的权力 要为人民谋利益

金羊网-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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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本报记者 崔朝阳

“在当前社会利益关系调整、社会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为社会多元利益的表达、协调和整合中越来越显示其制度优势;在统筹兼顾好各方面群众的具体利益,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群众的积极性方面,人大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期间,审议通过了备受关注的《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结合这部条例审议的情况,就人大工作如何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接受本报记者专访。她说,十七大报告在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时,将“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列为其一。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黄丽满接受采访 阙道华摄(资料图片)

维护群众利益知难而上

广东不少法规具先行性

谈到《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黄丽满说,条例针对目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现状,在诸多方面实现了突破,比如建立职责明确、互联互动的监督管理体制,强化生产经营者作为保证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的义务,构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包括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发布,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等。

这部条例,没有上位法参照,是先行立法、创制性立法;条例草案从2006年9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开始,经过四次审议,在广东人大历史上创下了法规审议次数最多的纪录。

“可以说,条例是知难而上。为什么?正是因为食品安全社会高度关注,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黄丽满说,立法是为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提供法律保障,近几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把社会领域的立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和修订了工资支付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38项社会类法规。其中,有不少法规属于先行性、创制性立法。

立法保证行政权力行使

重视平衡不同利益关系

在本次常委会会议期间,黄丽满在参与审议一些法规时就如何处理好权力和责任的关系提出了不少建议。她说,地方立法要实现由管理本位到权利本位的转换,省人大常委会在制定涉及行政管理的法规时,既要注意赋予行政机关必要的手段,保证行政权力能够有效行使,又注意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制约和监督,促使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力,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这几年的立法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对法规中涉及的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收费等重大问题,都充分论证,严把关口,较好地实现了地方立法由管理本位向权利本位的转变。”

她同时强调,在立法工作中,要注意畅通不同阶层利益表达的渠道,重视平衡不同利益关系、兼顾不同利益诉求,使制定的法规能够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要坚持民主立法,建立和完善立法的民主参与机制,注重发挥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人民群众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扩大公民对地方立法的有序参与。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建立和完善了人大代表参与立法调研、法规起草、修改、审议等制度以及立法公开化制度,立法听证会、专家论证会和利益相关人座谈会制度等。立法的民主化、公开化,保障了立法的科学化。

加强监督不要怕得罪人

要敢于公开地发表意见

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审判工作内部监督机制情况的报告。这几年,省人大常委会每年都选取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从2003年开始,省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对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情况进行视察督办;从2004年起,每年都安排听取和审议广东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黄丽满说,社会保险基金是人民群众的“保命钱”,如何严格管理、确保安全,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审判工作的内部监督,关系到司法是否公正、是否廉洁、是否高效,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监督法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就需要选取这样的监督项目,对一府两院开展监督。”

黄丽满说,要在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如果只是走走过场,看看准备好的材料,看看事先安排好的单位,一听二看三通过,怕得罪人,当老好人,到处唱赞歌,就难免流于形式。去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执行情况,就采取了向社会公开执法检查内容、设立投诉举报热线、开展明查暗访、全省上下联动、媒体全方位宣传、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各部门密切配合等切实有效的措施,促使一些久拖不决的欠薪问题得到解决,企业欠薪现象明显减少。

“权力和责任应该是一对双胞胎!在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时,作为人大常委会的成员,要对党、对人民负责,要敢于公开、实事求是地发表你的意见,有什么说什么!发言再尖锐都允许!”

各级代表关注民生问题

发挥反映民意重要作用

本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离不开各级人大代表的推动和直接参与。近年来,各级人大代表高度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仅在广东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就有30多名代表联名提出两份相关立法议案。

黄丽满说,近年来,广东省各级人大代表在反映民意、维护民利方面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03年以来,仅地级以上市人大代表就提出议案2086件、建议12340件,省十届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965件、建议2637件。这些议案和建议涉及的问题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她说,要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创造条件,为代表履职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使人大的各项工作更加符合民意、切合实际;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推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得到解决。从2005年开始,省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要选择2-5件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交由“一府两院”办理,并加强督办。比如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关于开展反假币斗争、加快山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农村义务教育、水污染防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建议,省政府高度重视,办理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今年督办的关于“看守所危房改造”和“加强药品市场管理”两项重点建议,办理工作也取得较好的效果。

新时期提出工作新要求

充分发挥交流平台优势

黄丽满说,十七大报告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命题:“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前所未有地得到重视。

为什么?黄丽满认为,当前社会利益日益多元化,社会发展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在协调和整合多元化的利益诉求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越来越显示出其优势。

黄丽满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是各方面代表组成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国家权力机关,“它是人民群众表达意愿、实现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它能为社会不同利益群体提供一个‘相互交流、彼此融合’的平台,它能让利益的表达、协调和整合有序化、制度化,统筹兼顾好各方面群众的具体利益,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群众的积极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重要制度保障。”黄丽满认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要求人大的立法、监督等一切工作都要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维护民利。“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

(编辑:Rob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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