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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通”押金下月降为30元

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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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陈黎报道 从12月1日起,“深圳通”收费将实行新标准,即押金从每张40元调整为30元,增加了租金和退卡手续费,即租卡模式;新增售卡模式。日前,记者从市物价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于深圳通公司正在筹划采用价格较为低廉的国产卡种,因此这一新的收费政策有望在试行期一年后根据成本的变化再进行调整。

与原“深圳通”收费政策相比,新收费政策有三点变化:一是每张卡的押金从40元调整到了30元,二是增加了租金和退卡手续费,三是在租用模式之外,又增加了销售模式以供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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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三问“深圳通”

收了押金再收租金是否合理?

“深圳通”收费标准的调整引起市民广泛关注。不少市民提出,一张卡既收押金又收租金是否合法?

深圳通公司有关负责人称,深圳通卡原采取“租用方式”,只收卡的押金不收其他费用,退卡时可全数退还押金,实际上无异于免费使用。

据介绍,原收费政策制定时,承担“深圳通”卡发行工作的是事业化运作的我市交通部门结算中心,随着2004年12月13日深圳通公司成立,深圳通卡发行实际上已转为市场化运作,收租卡押金的做法使得 “卡发行量越大,企业亏损越多”。据深圳通公司测算,在原来的收费政策下,按深圳市150万张用卡量计算,深圳通公司每年要亏损604万元。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租用模式的“深圳通”卡,并不需要使用者在交付押金之后,再额外交纳一笔租金,而是在使用者退卡时,将租金按每月0.5元计算,直接从30元押金中扣除。按规定,每张卡的使用期超过50个月后,这张卡将永久属于使用者所有,不再收取租金,也即一张卡最多收取25元押金。同时,使用者也可以选择销售模式,一次性支付25元买下一张“深圳通”卡。

捧着金饭碗为何讨饭吃?

不少市民认为,数以百万计的市民把押金交给了深圳通公司,再加上卡内留存的沉淀资金,用好这些钱完全能给公司带来可观效益,为何深圳通公司还在喊亏本?深圳通公司有关负责人说,深圳通公司不可能像香港“八达通”那样灵活运用沉淀资金“以钱生钱”,因为深圳通公司并不是金融机构,按照国内有关规定,公司只能将这笔沉淀资金存入银行而不能用于投资。

在深圳通公司提供的运营成本分析表上,记者看到,押金和沉淀资金所带来的利息收入少得可怜。以每张卡平均使用年限为6年计算,年利率2%,6年押金利息收入为2.64元,沉淀金利息收入为1.2元。而每张“深圳通”的成本为28元,相当于每发行一张卡要亏损24元左右。

制定新标准为何不开听证会?

关于深圳通制定新收费标准是否需要听证的问题,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深圳通”收费项目不在《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中,因此制定收费标准不需要价格听证;而对“此举是否借公交降价搭车涨价”的疑问,市物价部门也作出了否定回答,称早在深圳通公司企业化改制后,就向市物价部门提出了改革完善收费标准的要求,并于2006年正式行为,也就是说,深圳通收费政策调整工作远早于公交降价之前就已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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