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牛”“西瓜霜”不能随便卖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东莞药监部门检查便利店时发现无证销售者众
本报东莞讯 西瓜霜含片、红牛饮料,这些都是市民生活中经常用到的东西,但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超市、便利店都必须先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或《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并到工商局增加营业许可方可售卖此类药品或保健饮料。
前日上午,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全市的药店、便利店等进行检查时发现,不少便利店都在销售西瓜霜含片、金嗓子喉宝等药品。此外,“红牛”、“力保健”等功能饮料也随处可见。在检查了便利店的相关证件后,执法人员要求店主立刻将上述药品和饮料通通撤下柜台。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解释称,西瓜霜含片、金嗓子喉宝的包装盒上都印有“国药准字号”字样,因此属于药品。《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的销售场所管理很严格,规定在超市、便利店、宾馆等公共场所销售药品,必须按法律程序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再凭该证明到东莞市工商局更改营业许可方可销售。但经检查,目前东莞绝大多数便利店都没有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而在便利店里销售的一些功能饮料上都标有‘卫食健’的字号,属于保健食品。超市和便利店销售该类食品也需到食品药监局申请《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然后到市工商局增加营业许可方可售卖。”该负责人表示,目前东莞所有便利店的营业许可都只是日用百货、副食品等,并不具备售卖资格保健食品的资格。(文聪 谢孝国)
(编辑:志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