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丈夫拒绝签字是想生二胎
华龙网-重庆晚报
北京朝阳医院出示原始病历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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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云生前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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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娥写的起诉书
北京朝阳医院24日晚紧急召开媒体沟通会,对前两天发生的“丈夫拒绝手术,孕妇一尸两命”事件进行了梳理和反思,证实肖志军之所以拒绝手术,其最大的原因是想生二胎。对于这一事件院方明确表态,已尽了最大努力救人,但却陷入守法与救人的矛盾之中。
病历 丈夫签字拒绝剖腹产
在朝阳医院出示的一份死者李丽云的原始病历上,详细记录了患者当时的病情:“孕足月、重症肺炎、急性呼吸衰竭、急性心功能衰竭……”但在病历的最后,肖志军的签字清清楚楚:“拒绝剖腹产手术生孩子,后果自负。肖志军2007年11月21日。”院方代理律师认为,肖志军选择了药物治疗拒绝了手术治疗,肖的签字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分析其拒绝手术的原因,朝阳医院西院赵立强副院长透露,当天双方在为是否手术争执不下时,肖曾说,自己还想生老二呢,剖腹产后,老婆肚子上有疤,就不能生二胎了。
院方 不宜为特例修改法律
针对有媒体、律师据此事质疑我国法律法规不健全,应进行完善和修改时,院方认为没有这个必要。
“这是一个极特殊的案例,我从医几十年从没遇到过。”一位资深医生说,“如果为了这一个案例而修改国家法律,就会侵害其他患者的权益。”院方代理律师认为,我国的法律法规比较完善,这件事在全国来讲也是个特例。在采取重大诊疗措施前,患者和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是法律给予患者和家属的充分权利。
根源 医患关系紧张所致
院方有关负责人认为,在救治李丽云的事件上,医院尽到了责任,做了所有能做的事情,但却面临了守法与救人的双重矛盾之中。
他说:“请大家设想,孕妇被送到医院时情况十分危急,如果没经过家属签字,医生出于善良违法手术了,可患者不幸还是死了,在医患关系如此紧张的现在,那就酿成了惊天大案。法律是无情的,医生违法了,哪怕是出于善良救人,也是要蹲监狱的。”
参加媒体沟通会的院方领导反思,导致这个悲剧的根源在于患者对医生的不信任,医患关系成为一个突出问题,患者对医生的猜忌与不信任增加,医生对患者的防范心理加重。
据北京青年报
死者母亲拟起诉女婿和医院
“我认为肖志军和医院都有责任。”24日,从广西柳州赶到北京的死者母亲李小娥说,她已经连夜草拟了起诉书,准备等丈夫抵京后商定下一步的举措。
李小娥的这份“起诉书”写在一本破旧卷角的练习本上。她提出追究肖志军和医院的责任,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李小娥认为,医院不应该眼睁睁地看着女儿走向死亡,而肖志军同样也要担责。“只要他签字,我女儿就不会离开人世。这是最可恶的事,其性质就是杀人。”起诉书这样结尾。
“肖志军责任更大。”李小娥说,将在丈夫抵京后,商定尸检和起诉的问题。据新京报
另悉,昨天下午,李小娥已到管辖区内的八角派出所报案。警方表示,将进一步调查后再确定是否受理此案。
据检查日报
肖志军属偏执型人格障碍
心理学专家应力教授说,肖志军在亲人生命危急的应急状态下,还能表现出所谓的冷静思考,和正常人的心理行为构成了偏差;此外他的思维前后保持一贯性,认为“自己一向考虑问题周到,不会出错”,这种总是认为自己有理,而把由自己失误直接造成的后果都全盘归因于外界(医院)的行为,表明他的心理肯定有问题,已形成了偏执型人格障碍。据北京晚报
心理专家
新闻回放
丈夫拒签手术致妻儿双亡
21日下午4点左右,一名22岁的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送进北京朝阳医院京西分院,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医院决定免费入院治疗,而其同来的丈夫拒绝在剖腹产手术单上签字,在“违法”与“救死扶伤”的两难中,医院动用所有急救药物和措施,在抢救了3个小时后(19点20分),孕妇抢救无效死亡。
看到妻子真的死去,这名男子当场大放悲声,说要签字给妻子手术。
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