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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检察长王伟华:书生意气学者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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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华

简历:1965年3月20日生于澳门;1988年至1995年任前华务司翻译员;1995年至1997年为实习司法官;1997年至1999年任检察官;1999年12月20日至2000年4月24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助理检察官;2000年4月25日至今,澳门特别行政区助理检察长。

走进澳门特区检察院刑事诉讼办事处,眼前为之一亮:整洁的办公环境,全神贯注的检察官,有条不紊的工作状态。在这里,每年要办理1万多宗刑事案件。此行的目的,是采访这里的主要负责人——澳门特区检察院助理检察长王伟华。

当王伟华微笑着招呼我们坐下时,我细细打量对方:中等身材,金丝眼镜,声音平和,谈笑间书生意气,年轻有为的助理检察长!

2000年4月25日,王伟华接到澳门特别行政区助理检察长的任命书,那时,他刚刚35岁。在从事司法工作前,他是一名优秀的翻译官,曾是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的葡方翻译员。1993年11月,江泽民同志访问葡萄牙期间,葡萄牙总统舒亚雷斯与总理施华高的翻译员,正是王伟华。

如今,已担任助理检察长6年的王伟华主要负责刑事诉讼办事处的工作。他介绍说,刑事诉讼办事处领导及监督警方进行刑事侦查,提起刑事诉讼,这是澳门检察院比重最大的一部分工作。王伟华解释说,检察院行使的第一项权限就是领导刑事侦查,确保刑事诉讼,前者是指检察院领导刑事警察部门开展侦查,监督侦查依法进行,后者是指检察院必须推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进行,包括决定是否起诉,出庭支持公诉,监督审判与执行。

据王伟华介绍,刑事诉讼办事处目前有11位检察官,50多名办案人员,今年已办理了1.2万余起案件。

面对记者的提问,作为澳门科技大学法学博士的王伟华,答疑解惑,析案论法,他对法条的谙熟、对刑事诉讼业务的精通的确让人称奇。澳门法律属于典型的大陆法系,成文法典的条目洋洋洒洒,王伟华引经据典,信手拈来。当他翻开澳门刑事诉讼法典时,记者清楚地看到,每个条目下,贴满了葡文注释的手抄书签!

从小生长在澳门,王伟华对澳门的民俗有着深刻的了解。他说,在澳门,人们的法治观念还有待提高。传统观念上,遇到纠纷时,人们希望通过有关人士甚至社会名流来协调解决问题。澳门回归后,特区政府着手整顿吏治,号召民众改变传统观念,用法制手段来解决问题,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谈到民俗,王伟华举了一个有趣的例子:澳门人接受服务时喜欢给小费,意在花钱“换取”服务;而在内地,基本没有小费,接受服务是理所应当,这就是文化的区别。王伟华说,法律是一种文化,执法之中,既要因地制宜,也要与时俱进。

尽管刑事诉讼办事处的工作非常繁忙,朴实的王伟华依然保持着学者本色,除了著书立说,笔耕不辍,他还担任了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律师工会、司法培训中心法律课程的教员,司法警察局侦查员晋升课程和治安警察局警长晋升课程的科目导师。

充实的工作后面,是温馨的家庭生活,王伟华的夫人是一位贤内助,他们有两个孩子,大的已经12岁了,谈到此,王伟华的笑容充满了甜蜜。

尹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