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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空调超20°C将整改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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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吴狄)天气转冷后,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陆续收到市民举报电话,反映商场内空调“太热”,浪费能源。昨天,针对市民举报的情况,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联合对北京市部分商场、超市的空调温度进行节能监察,表示对室内空调温度设置超过20°C的单位将要求限期整改。

根据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要求,除医院等特殊单位以及在生产工艺上对温度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的用户之外,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C。

昨天,根据市民举报的情况,监察人员对燕莎友谊商城和北京家乐福国展店两家商场的室内温度情况实施了节能监察,同时对商场内的环境温度进行了监测。经测试,两家商场空调设置温度和室内平均温度都没有超过20°C。据节能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介绍,对于大型公共建筑特别是商场、超市的室内温度偏高,并不一定都是因为空调设置温度过高,其建筑结构、空调布局以及客流量大等都可能造成室内温度偏高。

为了节约能源,市节能监察大队建议商场超市等有关单位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如控制照明灯的数量,尽可能使用节能灯等低发热类灯具;增加新风口和排风口,加大新风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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