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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老板雇凶“收拾”同行酿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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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中院开审此案受害人家属索赔42万

本报讯(首席记者刘志广)在同一地段经营烟酒生意的两家小卖部平日里有些积怨,怀恨在心的一方通过中间人牵线搭桥,花500元钱雇凶收拾另一小卖部老板,不成想所雇之人竟抽刀将店主杀害。11月14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受害人家属当庭提出了42万余元的民事索赔,法庭将在合议后择期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蔡春林为达到在安宁区十里店南街三岔路口独家经营小卖部的目的,与张振华预谋后,指使张找人将在同一地段经营小卖部的林鹏赶走。今年4月16日晚,张振华找来邻居李继东、李继军兄弟二人,蔡春林出资500元好处费,二李在张振华的指引下到林鹏的小卖部,用事先准备的假烟采取调包的方式,故意向林鹏滋事。争吵中,林鹏持啤酒瓶将二人撵出门,并将李继东的头部用酒瓶打伤,李继军见哥哥被打,便抽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朝林鹏胸部捅了一刀,林鹏当即倒地不起,而李继东、李继军兄弟二人见状后拦了一辆出租车逃离现场。10天后,安宁警方破获此案,以上4人全部归案。

庭审中,针对检察机关的指控,4人都为自己做了辩护。蔡春林表示,自己不是为了独霸生意而买凶杀人。他说:“我跟林鹏的商店斜对门,平时因为打扫卫生的事彼此经常发生口角,我很生气,就想通过张振华找人收拾他一下,没想到他们把人杀了。”庭审中,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林鹏的家属提出了42万余元的赔偿要求。4被告中只有张振华表示想让家人代为赔偿,而蔡春林、李继东、李继军3人均表示没有赔偿能力,法庭表示将就民事赔偿努力协调,协调不成将与刑事部分一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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