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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摩“缓刑”半个月下月再骑要开罚 郑州禁摩今起实施半个月的缓冲期内以批评教育为主

大河网-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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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记者王红伟通讯员邢红军李霞)从今日起,郑州市区将全面禁止摩托车行驶。但半个月内,交警不会轻易开出罚单。

昨日,郑州市交警支队对外宣布,半个月的缓冲期过后,自12月1日起,凡在市区内行驶的摩托车,将会见一辆查一辆。

四环以内禁行

11月5日,郑州市交警支队宣布,自15日起,除公务需要使用的摩托车外,郑州市区内全面禁止摩托车行驶。禁行区域包括:郑州市107国道以西、西绕城公路以东、连霍高速公路以南、南绕城公路以北(以上均不含本路)的区域道路。

1997年5月1日,郑州市公安局出台《关于限制摩托车发展的通告》规定:1997年5月1日起,停止为市区摩托车注册登记。2002年8月,公安部等四部委局发布《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郑州市结合实际后细化规定,摩托车使用期限为10年。

截至目前,据郑州市交警支队统计,郑州市区注册登记的摩托车数量为12万余辆,最后一批注册登记的摩托车,至今也已经使用10年,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报废年限。

半个月的缓冲期

郑州市交警支队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郑州市区现仍有1万多辆摩托车经过年检,这些车辆是否禁行呢?

对此,郑州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对于已经顺利通过年检的摩托车,不要求强制报废,但同样不允许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该负责人表示,自今日起,郑州市区将全面禁止摩托车行驶。如果在禁行区域内行驶的,刚开始的半个月内,交警不会轻易开出罚单。这半个月是个缓冲期,凡发现摩托车违反规定在禁行区内行驶的,以宣传教育为主,除极个别恶意违法的,一般不予处罚。

半个月后怎么处理

郑州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石柱表示,12月1日起,进入市区的摩托车,即使经过年审,也要按闯禁行论处。

根据相关规定,交警可以对驾驶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而驾驶没有经过年审的报废摩托车,除了没收报废车辆,驾驶员可能还要面临最高2000元、吊销驾照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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