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四类军转人才可来渝安置

华龙网-重庆晚报

关注

本报讯 我市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以吸引军转优秀人才。

《意见》规定:军转干部虽不符合我市安置条件,但其配偶或父母在我市创办企业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且证明其上年度向所在地缴纳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可到其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安置;军转干部虽不符合我市安置条件,但具有国民教育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我市急需且国家认可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特殊技能,经用人单位或区县政府人事部门同意,并与市军转安置工作部门衔接的,可到我市安置。(记者 何昌钦)

网络编辑:孔祥伟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