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黑老大减刑出狱如坐滑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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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前“辽源打黑第一案”的主角“黑老大”刘文义,在初审时获刑20年,但几经改判、再审后,最终仅判刑5年,而且因在监狱进行“技术革新”,服刑3年即告出狱。
今年8月,在中纪委督办、吉林省纪委统一查处之下,刘文义再次被捕,相关律师、法官和监狱管理人员因涉嫌介绍贿赂和受贿被查。其主体是吉林省高院的四名重要法官,从而引发吉林司法界的强烈震荡。
吉林省梅河口市新合镇胜利村,梅河监狱所在地。
三年前的12月,一场大雪过后,半夜寒意浸骨。突然响起一阵鞭炮声,惹得村子里一阵鸡鸣狗吠。在监狱煤矿轮值零点班的村民老张,看到一幕从未见过的大场面:奔驰、宝马等30多辆小车在监狱门口排成长队,一直接续到村口。起初,老张以为来了什么大人物,后来才得知,原来这些车辆只是来迎接一名叫“刘老五”的犯人出狱。
刘文义,绰号“刘老五”,被指控为吉林省辽源市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2001年9月,在吉林省打黑除恶行动中,该组织被剪除,主犯刘文义一审被判20年,其时辽源各界无不拍手称快。
蹊跷的是,该案重审以及上诉、申诉后的审理中,刘文义刑期一改再改,由20年减至15年、10年,最后仅获刑5年。更令人吃惊的是,2004年年底,刘文义竟又出现在辽源街头——他在狱中通过“技术革新”获得减刑,只待了3年便提前获得自由。
今年7月,吉林省委的一份批示,放在了该省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的案头。
刘文义蹊跷减刑,经举报后受到高层重视。在中纪委督办、吉林省纪委统一查处下,8月初,刘文义在河南洛阳被吉林警方抓获。
随着刘文义再度被抓,包括其原辩护律师在内,吉林省高院刑一庭庭长宋翔、刑三庭副庭长刘建伟、审判监督庭法官于承烈与刑三庭法官李永军应声落马,并牵出一起监狱丑闻。
吉林省检察院知情人士透露,此减刑事件背后玄机,是相关司法人士鬻刑之事实。
“辽源打黑第一案”
11月5日,辽源市公安局局长任剑波对记者证实,该案是由吉林省纪委统一查处。
刘文义,现年40岁,辽源市龙山区福街镇人。司法记录表明,因犯有流氓罪,1985年,18岁的刘文义即被辽源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1990年释放后,又因流氓罪在1994年被辽源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3年。
辽源市公安部门一份公开资料显示,1993年,刘文义伙同他人多次滋事,很快在当地闯出名声。为争夺“黑道”老大地位,刘文义纠集20多人,与当地以边万国为首的另一派势力持枪械斗。后边万国在拒捕时被公安机关击毙。由此,刘文义确定了当地“黑老大”的地位。
公安机关称,在该组织内部,刘文义自称“老大”,负责组织、领导以及幕后策划,其成员包括刘文义二哥刘文财、三哥刘文武、四哥刘文章及号称“辽源第一杀手”的薛克华等人。
1999年7月,在东辽县辽河镇某村开采煤矿时,刘文义以邻矿开采过界为由,勒索邻矿业主唐某9万多元。之后,更是凭借势力将唐某的煤矿据为己有,成为其经济来源之一。
当地知情人士介绍,刘老五以其势力控制辽源商界,其三哥刘文武则颇有经济头脑。
2001年9月前后,在全国打黑除恶的大形势下,辽源警方一举打掉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刘文义及组织成员共23名。警方称,该组织涉嫌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强迫交易、强奸等犯罪行为,作案35起,致伤10多人。
时至今日,在吉林省公安厅网站上,一篇名为《辽源市公安机关摧毁以刘文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仍然在线。
三审三减:从20年到5年
2002年7月,辽源市检察院对刘文义及其组织共11名主要成员提起公诉。当时,刘文义的代理律师为吉林国隆律师事务所主任郑绪达。
当年8月27日,辽源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刘文义被认定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7项罪名,总刑期3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其他骨干成员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20年。
刘文义随后提起上诉。2003年4月25日,吉林省高院作出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03年9月,辽源市中院一审改判,刘文义被减刑至15年。
一个引人注目的细节是,一审改判后,刘文义原有7项罪名被减为5项,变动最大的是,其中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已不在其列。
上述变动玄机重重,具体原因目前尚不得而知。刘文义今年再次被抓后,据吉林省检察系统知情人士介绍,辽源市中院某位负责人曾被纪检部门要求协助调查,后返回原单位正常上班;另外,该案代理检察员、辽源龙山区检察院起诉科副科长蔡立严也被有关部门带走。
上述知情人士称,改判后,刘文义再度提出上诉。2003年年底,经吉林省高院审理后,二审判决,刘文义的刑期从15年缩减为10年。
其时,审理该案的正是该院刑一庭,时任庭长为宋翔。
在律师郑绪达的建议下,刘文义又提出申诉,案件被转移至审判监督庭。该庭主要负责审查、纠正各种被认为裁判不当的再审案件,被称为“小法院”。申诉结果是,初审被判总刑期34年、执行20年的刘文义,最后仅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涉案的4名高院法官中的于承烈,当时正是审监庭成员。
2003年年底,刘文义进入吉林梅河监狱服刑,按5年的正常服刑期,从他被羁押日2001年9月13日算起,应该到2006年9月12日出狱。
“技术革新”获狱内减刑
奇妙的事情再次发生。在监狱内,刘文义又一次获得了减刑的机会,并于2004年年底出狱,实际服刑不过3年有余。
吉林省检察院人士透露,狱方称,刘文义获得减刑的原因,在于改善监狱冬天供暖方面“有重大技术革新,对监狱作出极大贡献”。实际情况是,由于监狱经费紧张,供暖一直不足。刘文义三哥花费30多万元,为监狱配备一套取暖锅炉。
为让减刑顺利通过批准,监狱更一度组织相关人员,通过了对该“技术革新”的认定。因为此事,梅河监狱多名管理人员曾被要求协助纪检部门调查。其中被省纪委“双规”期间,该监狱副监狱长安彤晨承认,曾在刘老五减刑一事中谋取个人利益。
安彤晨现年40余岁,在监狱分管劳改等方面,减刑大权在握。
11月5日上午,梅河监狱的监狱长苏侠告诉记者,目前,安彤晨涉嫌受贿一案在由有关部门侦办中。
减刑背后的司法界“盟友”
刘文义在监狱外度过了近3年的自由时光。到今年8月,他因被人检举再度被拘,从而牵扯出从律师到法官一干人等,均为他减刑路上的“盟友”。
11月1日,吉林国隆律师事务所另一主任宫宇告诉记者,该所主任律师郑绪达已被刑事拘留。
长春律师界有关人士介绍,郑绪达为该市知名律师,是长春市政协常委,由此结识各界要人,被认为颇有能量。此番涉案,刑拘通知显示正是“介绍贿赂罪”。
11月2日,松原市看守所传达室向记者证实,与郑绪达一同陷入囹圄的,还包括:吉林省高级法院刑一庭庭长宋翔、刑三庭副庭长刘建伟、审判监督庭法官于承烈、刑三庭法官李永军以及四平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赵大伟。
吉林省检察院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此番重查减刑一事,源于相关举报,最终引发高层重视。8月1日前后,上述涉案法官先后被该省纪委“双规”。8月17日,法官家属接松原检方通知书,表明上述5人因涉嫌受贿被刑拘。
由于涉及职务犯罪,案件由省检察院反贪局交由松原市检察院组成专案组侦办。
接近专案组的人士透露,此前剪除刘老五涉黑组织时,其三哥刘文武并不在被诉之列。刘文义被审判期间,正是刘文武在外四方活动,提供资金打通各方。出狱后,刘老五在辽源一度公开宣称,为减刑共花费400万元,释放后更是大肆张扬,摆酒庆祝。
目前,因涉嫌行贿,刘文武已在长春被警方刑事拘留。
目前,在纪检部门的督办下,刘文义旧案已由吉林省检察院抗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正等候最高人民法院批复。不出意外,此案将发回一审法院重审,纠正吉林省高院终裁5年的判决。
11月7日,吉林高院宣教处王君诚对记者说,宋翔等上述4名法官涉嫌同一宗案件,目前由检察机关侦查中,由于案件尚未侦结,不方便透露相关情况。
据《南方周末》
吉林高院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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