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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拆迁方僵持一年多 深圳“最贵钉子户”终获逾千万补偿

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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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深圳地王大厦第69层的观光台上,能清晰看到一座赭色小楼,像颗顽固的钉子,深深楔在遍布黄土和施工设备的深圳新地标——“蔡屋围金融中心”工地上。

这颗“钉子”,终于要在这几天彻底消失。

10月22日上午,开发商京基公司开始动手拆除这座六层高的民房。它付出的代价是,与僵持了一年多的业主蔡珠祥、张好莲夫妇签订了补偿总额逾1200万元的协议。

这幢民房建筑面积779.81平方米,补偿标准达1.6万元/平方米,1997年时的建造成本120万元,补偿价翻了十倍。

“卖我的东西,却不让我知道”

蔡珠祥、张好莲和村里的多数家庭一样,1997年在宅基地上建起了自住加出租的六层小洋房。120万元的建造费用,有相当一部分是向同村人借的。此后,每月1万多元的租金成了这个家庭的主要收入。

2005年11月11日,蔡珠祥从《深圳特区报》看到了政府核发蔡屋围金融中心区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公告。村里一片哗然。此时村人才得知,早在2004年10月15日,蔡屋围集团公司董事长蔡洪亮和京基公司签了房地产开发合同,近4.6万平方米土地(包括宅基地)已全部被卖掉。

蔡珠祥和多数村人被激怒了:“卖我的东西,却不让我知道,这是哪门子道理?”在村人看来,这也是刺激蔡珠祥向“钉子户”一路狂奔的首因。

拆迁方京基公司提出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是可以按“一比一”选择回迁,其中的120平方米可以现房安置,现房安置可补偿6500元/平方米。此时,蔡屋围一带的二手物业每平方米均超过万元。村人和蔡珠祥一样,都认为补偿不公。

开发商的妥协与钉子户的强硬

双方一直僵持。直到2006年8月,深圳市长许宗衡调研蔡屋围拆迁一事。

村里的退休老干部蔡柏荣向市长报告“四个不通”造成了拆迁难:其一是法理不通,卖村民的祖宅和集体资产,村民事先却不知道;其二是保障不通,开发商的回迁承诺能不能实现没有保障;其三是价格不够公平,周围的房价那么高,给村民的补偿太低;第四是布局不通,给村民的回迁房结构设计、布局都有问题。

政府与开发商接受这一意见。2006年8月24日,蔡屋围金融中心区拆迁工作组发布了“拆迁补偿优惠政策”。只要在2006年9月15日前与开发商签下补偿协议,京基公司对每栋再补30万元,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再给予每栋业主一次性补贴36万元。并且过渡期将月租金从25元/平方米提高到30元/平方米。如未在规定期内签下拆迁协议,将不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并严格执行裁决结果。

政府的努力、开发商的妥协,使大多数村民改变了主意。到2006年10月23日,蔡屋围386户业主中,已有95%以上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签订协议的有16户。

京基公司诉至国土局。2007年3月22日,国土局裁决:在裁决书生效后20天内搬出房子。

四次调解达成1200万补偿协议

同是3月,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爆发。

蔡珠祥把刚在3月15日通过的物权法作为尚方宝剑:“新颁布的物权法明确说明保护居民私有房产,我们这是在捍卫法律尊严。”

也在这一期间,深圳房价不断飙升,蔡屋围周边房价已涨至2万元/平方米左右。蔡珠祥、张好莲夫妇提出,由于周边房价上涨,补偿应在1.8万元/平方米。

传媒的报道也变得更细致入微,蔡氏小楼周围有人恶意撒尿或者恐吓,还有人偷走小楼必经之路上的88个窨井盖等,都能随时见诸报章。拆迁方的一位负责人笑称:“你看,这是阳光下的拆迁。”

5月13日,深圳市政府没有支持蔡氏夫妇的行政复议,维持了国土局的行政裁决。6月18日,蔡珠祥把深圳市国土局告上法院。要求撤销房屋拆迁补偿行政裁决书。

8月中旬,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受理了深圳市国土局的强制执行申请书。

但很不凑巧,8月18日,国土部要求各地禁止行政命令强制拆迁。

形势开始反转。9月21日,罗湖区法院和拆迁双方调解了四次。当晚7点,双方签下了那份天价拆迁补偿协议。9月22日,1200余万元补偿款打入蔡家账上。

同在蔡屋围拆迁区,另两幢“钉子户”至今还没得到补偿,双方仍在谈判。

据《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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