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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岁古榕,谁来尊敬它

厦门网-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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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街道办的工作人员查明,那株322岁的榕树“断臂”原因为自然老化,其分支树干里面已被虫蛀空。(昨日厦门晚报)

根据相关部门2005年的统计数据,我市名木古树有1438株。按法规,古树等级分为国家三级,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才能称为“古树”;而要列入国家一级古树,树龄得500年以上。看来这棵322岁的古榕,还属于青年。

一棵树能比同龄的树活得更久,就好比一个人的长寿,应具有生物学的研究价值。能从百年劫难中生存下来的,是适者生存的样本,能让人探究树与环境的共存秘密。

古树作为活文物,不仅用生命传达古老信息,更记录一个城市的文明发展、城市变迁。但是,现在的城市发展,人们在向土地、天空要空间的时候,却悄然剥夺了古树的空间。

修道路要跟古树抢空间,挖管网要向古树借地盘。虽不会有明火的烧烤,但不少根植在居民区的树,少不了废水废气的侵袭。这样不良的生长环境,人受不了可以搬走,树挪了还能活吗?

于是,我们就对古树进行人为的照顾,诸如对古树周边几米范围内地上地下的建筑设施进行规定。这些不仅为保护古树,更是保存古树为我们记忆的一段历史。

古树本来让人生起敬畏之心,带有灵性的生命怎么随意取舍。但现实中也常看到因所谓“建设需要”而损害古树。按规定,擅自砍伐、损伤古树或致其死亡的,需要赔偿,并对破坏者罚款或追究刑事责任。但树一旦死了,损失岂好估量,赔偿有何意义,又真能警示后来者?

古树保护如果常是事后补救措施,那永远是被动的。保护古树光有法律不够,更要有足够的尊敬和良知,别早早因为我们的无情而把古树们催老。据说,我市最老的树是翔安区的一棵樟树,有1300多年的历史。希望若干年后,我们的子孙还能看到它,以及和它一同记录在厦门古树谱上的其他年轻古树们。

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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