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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反垄断案:微软服软 争议犹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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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10月22日宣布,美国微软公司已同意完全履行欧盟2004年对其作出的反垄断处罚决定。至此,微软和欧盟长达9年的争执以微软认输告一段落。

欧委会负责竞争事务的委员内莉·克勒斯-斯米特女士当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微软公司已同意遵照欧委会2004年的决定,依合理和非歧视的条件向服务器行业的竞争对手开放“完全、准确”的技术信息,以便它们的软件产品能够与微软视窗操作系统“充分兼容”。她对微软公司最终作出这样的选择表示欢迎,她表示将密切关注微软实际履行的情况。

最终选择低头

自1998年接到美国太阳微电子公司投诉后,欧盟委员会与微软公司展开了9年左右的反垄断较量。在2004年作出的历史性决定中,欧盟委员会认定,微软公司拒绝向服务器行业的竞争对手提供相关技术信息,导致后者开发的软件无法与微软“视窗”操作系统充分兼容,危及了市场竞争。而且微软公司将自身媒体播放器嵌入“视窗”操作系统的“捆绑”行为,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同时存在削弱竞争的重大威胁。因此欧委会要求微软公司限期提供不带自身媒体播放器的Windows操作系统版本、向服务器软件行业的竞争对手开放兼容技术信息,并对微软开出了4.97亿欧元的巨额罚单。

微软公司2004年6月向欧洲初审法院提出诉讼,寻求推翻欧盟委员会的决定。欧洲初审法院今年9月17日作出裁决,驳回微软公司的诉讼请求,维持欧盟委员会关于微软公司违反欧盟竞争法的裁定。对于欧洲初审法院的判决,微软公司有权在判决送达后的两个月零六天内决定是否向欧洲法院提起上诉。但微软公司此时向欧委会表示同意完全履行2004年对其作出的反垄断处罚决定,这意味着微软公司可能不再对欧洲初审法院的判决提出上诉。

意义非同小可

分析人士认为,微软公司向欧盟低头的意义非同小可。第一,它将影响到欧盟今后对微软公司这样的高科技企业采取何种反垄断立场,这在一定程度上将对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产生影响。因为即使在欧洲也有一些经济学家认为,欧盟对微软公司的判罚有失公允。欧盟应该关注的是那些联手操纵市场价格的卡特尔,而不是像微软这样凭自身技术优势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的企业。而除去微软以外,包括英特尔和苹果公司在内的美国信息业巨头们也都面临着欧委会的反垄断调查。欧盟对微软的处罚,究竟是有利于高科技行业的公平竞争还是妨碍了该领域的优胜劣汰,尚存争议。

第二,欧盟近年来在反垄断问题上连出重拳。除去对微软的处罚以外,欧盟还先后对维生素行业、电梯行业和啤酒行业存在的卡特尔现象开出巨额罚单。此次微软服输,欧委会反垄断的权威再次得到强化,继微软之后,还会不断有企业受到反垄断处罚。

第三,对于微软公司自身来说,在欧洲市场上被罚,很可能会招致连锁反应。欧洲以外的市场,特别是亚洲地区的国家很可能会效仿欧盟,向微软开战。而在欧洲,微软的噩梦依然没有完全结束。因为此次处罚涉及的只是欧盟在2004年作出的决定。在2004年至2007年这段时间,欧盟还对微软作出过其他处罚。克勒斯-斯米特已表示,对于微软公司以前的不履行行为,欧盟委员会仍会予以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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