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已婚在校大学生生子可落户学校 华龙网-重庆晚报 2007.10.1704:49 关注 近日,新疆下发了《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意见》指出,已婚在校大学生合法生育可办理休学手续,各高校不能以生育为由要求其退学,大学生所生育的小孩还可在学校“落户”。据新疆经济报 网络编辑: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