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人还不清楚该办法 交警教你私了小事故
东南快报
2007年1月1日起,福州市公安局试行了《福州市机动车交通事故自行撤离现场赔偿处理办法》(简称《自撤办法》),以便快速、简易处理一些小事故,缓解事故引发的交通堵塞。《自撤办法》一实施,立即受到广大市民和司机的欢迎。
交巡警部门提供的数据表明,今年1月至9月,福州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8680起,适宜使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小事故56127起,占总数的95.80%;自行撤离现场有36174起,占总数的61.65%。
事故自撤处理率达6成,说明《自撤办法》起到了明显的效果,同时,数据表明95.80%的事故属于适宜使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小事故,说明自行撤离现场的空间还很大。而记者调查得知,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车主不理解《自撤办法》的内容。
今日起,记者邀请市交巡警支队的资深民警,结合交通事故剖析《自撤办法》。
交通事故
两车小刮擦 引发东街口拥堵1小时
近日傍晚6时许,在福州市杨桥路东街口,交通繁忙,两辆小车在路口超车抢道,一辆车试图超车,另一辆车不让道,结果两辆车发生刮擦。事故发生后,两名车主将车停在路中间,下车争吵起来,全然不顾身后长长的车龙。
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执法,要求他们把车辆移到不阻碍交通的地方,遭到双方车主的拒绝。无奈之下,民警只好把双方车辆强行扣留到鼓西派出所,对司机进行批评教育。事故造成该路段拥堵了近一个小时。
交警出招
争吵引发拥堵 于人于己都不利
《自撤办法》规定,在省内保险公司投交强险的车辆,在福州市辖区道路上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财产损失(不含碰撞公共设施),且车辆能行驶的交通事故,适用本办法。
福州市交巡警支队案件调查大队教导员洪警官称,《自撤办法》说白了就是小事故“私了”。在上述的案件中,双方因抢道发生小刮擦,没有人员伤亡,很显然适用《自撤办法》。事故发生后,双方应该立即撤离现场,把车辆移到不阻碍交通的地方,然后报警备案,同时填写《福州市机动车交通事故自行撤离现场确认单》,向保险公司索赔。这样做既手续简单、节约时间,又不会造成交通拥堵。
而该案件中双方当街争吵、拒绝撤离现场,引起东街口拥堵近一个小时,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最后被警方扣车,于人于己都不利。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