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一旅行社甩团受通报批评 杜绝甩团扣团现象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苗丽 实习生许哲鹏)9月29日,自治区旅游局通报了一起近日北海两家旅行社因团款纠纷甩团事件的处理结果,甩团的北海商务国际旅行社被通报批评。区旅游局要求全区各地旅行社在“十一”黄金周和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依法经营,诚实守信,防止和避免因团款纠纷原因导致团队滞留等服务质量事件,坚决杜绝甩团、扣团现象发生。
2007年4月24日,北海商务国际旅行社在接待北海市中国旅行社组织的杭州13名游客赴越南旅游过程中,双方发生团款纠纷。北海商务国际旅行社以北海市中国旅行社未支付团款为由,不提供从海上航线的船票,并拒绝接待安排该团队赴越南旅游,致使北海市中国旅行社对该团被迫更改线路,安排该团队从陆路赴越南旅游,避免了一起砸团事件。
事件发生后,北海市中国旅行社以北海商务国际旅行社甩团为由向广西旅游质监所投诉,要求北海商务国际旅行社赔偿其经济损失并要求质监所对北海商务国际旅行社甩团行为进行查处。
广西旅游局质监所查明,合作旅行社双方没有就有关团款支付做明确约定,导致发生纠纷,损害游客合法权益,双方均有责任;北海商务国际旅行社以没有依据的、不成立的所谓“北海市中国旅行社未付团款”的理由拒绝接团,而且回避现实,逃避责任,使事件向被动方向发展,应负主要责任。
自治区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一”黄金周将至,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也快要到来,各旅行社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防止和避免因团款纠纷原因导致团队滞留等服务质量事件,坚决杜绝甩团、扣团现象,维护广西旅游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