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袁宝璟遗产全部由妻子继承
仓促赴死未及写遗嘱
此案原告小祥(化名)今年15岁,父母离异后随生母生活。1999年,袁宝璟再婚娶藏族表演艺术家、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卓玛为妻,两人生有一子。
小祥起诉称,父亲袁宝璟生前拥有东城区帽儿胡同4号房屋。2000年5月,他们父子俩又共同购买了东城区国子监47号房屋,房产在两人名下。袁宝璟死后,这两处房屋及其他所有遗产均由卓玛实际占有。由于双方无法协商解决遗产继承,所以起诉卓玛母子,请求法院分割房产。小祥的几项请求合计达上千万元。
作为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袁宝璟10年前身家就已经达30多亿元。面对死刑,这位富豪为什么连一份书面遗嘱都没留下,以致引出死后的遗产纷争?
据袁宝璟的律师称,袁宝璟没留下书面遗嘱是因为不知道自己要被执行死刑。袁宝璟曾确定于2005年10月14日执行死刑,后被暂缓执行。去年3月17日在辽宁省辽阳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判时,袁宝璟对改判仍抱有信心。
据报道,宣判当天,袁宝璟穿了一身白色运动服,还戴了一条洁白的哈达,一脸微笑地走入法庭和家属打招呼。当法官宣布,“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三人立即押赴刑场”时,袁宝璟大喊:我不服,我要检举!“执行当天,袁宝璟已经没有机会订立书面遗嘱了。”律师解释说。
临刑前留下财产遗言
虽然未及留下书面遗嘱,但袁宝璟在临刑前说出的十几个字,竟最终确定了亿万家财的归属。
遗产案审理中,袁宝璟的大哥和妹妹证明说,在袁宝璟执行死刑前,亲属们一起会见了他。袁宝璟的大哥突然提及股票等财产如何办,袁宝璟回答说:“财产都给卓玛,你们就听卓玛安排吧。”这寥寥十几个字是袁宝璟死前惟一一句关于财产的交待。
这一情节也得到了辽阳中级法院一名当班法警的证实:“他被执行前应该没有时间写遗嘱……亲属会见时我在场,袁宝璟说家里的财产都要听卓玛的,这话我记得。”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
法院认定口头遗嘱
法院最终根据查明的事实认定,袁宝璟在即将被执行死刑前夕,在家属会见时就自己的财产处分问题对家属进行了明确交代。
判决指出,袁宝璟“在一个非常特别的状况下”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了明确处分,应认定他已订立了口头遗嘱,该口头遗嘱符合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应视为合法、有效。
据《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