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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捉野生动物20只公安部门可立案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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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上海讯昨天,上海首个野生动物禁猎区在南汇东滩建立。今后,在这个122.5平方公里区域内,即使捕捉非国家重点保护的鸟类、蛙类等野生动物达到20只以上的,可由公安部门刑事立案,此举将有力打击该区域存在的严重偷猎野生动物行为。

南汇东滩禁猎区位于南汇区东南角,我国南北海岸线的中点,钱塘江的入海口处,总长40.3公里,宽为2.8至4.9公里,总面积为122.5平方公里。因地处候鸟迁徙的交通要道,每年从西伯利亚飞往澳大利亚的候鸟都会在此停留觅食。据监测人员2006年的统计,在该地区共记录到160多种鸟类,其中有3种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4种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虎纹蛙、黑斑蛙、中华蟾蜍、日本树蟾等蛙类,乌梢蛇、黑眉锦蛇、火赤炼等蛇类,乌龟、中华鳖等龟鳖类和小灵猫、豹猫、猪獾等小型兽类的数量都比较丰富。在南汇东滩广阔无垠的芦苇丛间,常年有约50至60名偷猎者,每当候鸟迁徙季节来临,他们将大网悄悄地设在水塘里,等到候鸟飞入水塘休息或觅食时,快速收网。偷猎者把捉到的野鸭等贩卖到附近的饭店或小贩,从中牟利,有些1公斤以上的野鸭最高可卖至160元一只。

昨天,南汇区人民政府正式将南汇东滩122.5平方公里面积划建为禁猎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禁猎区内捕捉非国家重点保护的鸟类、蛙类等野生动物50只以上的人,将会受到刑事处罚(判刑);100只以上将会判重刑。

野生动物研究专家表示,划建禁猎区还可以有效防控可能出现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 郁文艳X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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